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司催字第1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1月06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司催字第12號聲請人 吳永川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明股票發行公司聯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名稱。
中華民國104年1月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萬蓓娣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司催字第1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1月06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司催字第12號聲請人 吳永川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明股票發行公司聯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名稱。
中華民國104年1月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萬蓓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