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簡上字第58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簡上字第5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8年度簡上字第58號上訴人即被告乙○○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詐欺取財案件,不服本院97年度審簡字第7231號民國97年12月19日第一審簡易判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案號:97年度偵緝字第2257號),提起上訴,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合議庭判決如下:
主文上訴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經本院審理結果,認第一審判決對被告乙○○論以刑法第30條第1項、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量處被告有期徒刑4月及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其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應予維持。並引用第一審判決書記載之事實、證據及理由(如附件)。
二、被告上訴意旨以其所申設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下稱台新銀行)臺中南屯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摺、金融卡、印鑑章係遺失,並未提供給詐欺集團使用等語置辯。經查:
㈠被告於本院陳稱上開帳戶係在96年間辦理的,辦理後因為要
處理其他事情,遂將上開物品係置於機車置物箱內,不知何時遺失等語。查上開帳戶係於95年9月8日開戶,有台新銀行96年12月12日台新作文字第9618035號函附之乙○○開戶資料在卷可查(警卷第14頁反面至16頁),並非被告所稱96年間始申辦該帳戶。又上開帳戶遭詐欺集團成員用以行詐係在96年5月14日,依常情而論,詐欺集團成員取得人頭帳戶後,為防遭止付,而無法順利取得詐欺所得,均於取得後即立即使用,是自被告申辦上開帳戶至詐欺集團取得帳戶約有
8個月之時間,被告豈有一直將該帳戶置於機車置物箱之理。且被告自陳於96年5月間自臺中南下高雄居住(偵查卷第18頁),既係搬遷,自會清點家當,又豈有任意置放於機車置物箱內,而不妥善保管之理,是則被告上開抗辯顯不足採。
㈡被告於本院又稱上開帳戶等物品不知何時遺失,惟其於96年
6月間始發現遺失,並於同月向高雄縣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一甲派出所報案。惟據高雄縣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98年4月14日高縣湖警偵字第0980003623號函覆稱:本分局一甲派出所96年4月至8月間,受理民眾相關簿冊未有乙○○報案紀錄等語(本院卷第67至68頁),顯無被告報案紀錄。
㈢被告另於本院陳稱:於96年7月間至台新銀行臺中太平分行
掛失,惟該帳戶當時已被設為警示帳戶,經該行行員稱已不用辦理掛失手續,並未想到以電話掛失(本院卷第39頁),嗣於本院提示後開台新銀行函文又改稱有以電話掛失(本院卷第55至56頁)等語。惟經本院依職權函詢台新銀行「有無乙○○前往辦理掛失遭拒之資料」,據覆稱:戶名:乙○○,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曾於96年5月17日有透過電話方式掛失存摺、印鑑之記錄,於96年2月中旬後至96年7月23日(結清日)止無金融卡掛失之紀錄等語,有台新銀行98年3月4日台新作文字第9802386號函在卷可查(本院卷第45頁),是並無被告所稱臨櫃掛失之舉,又96年5月17日之透過電話方式掛失應係被告所為,惟被告竟只掛失存摺、印鑑而無將金融卡一併掛失,顯係為使他人得利用金融卡,而刻意未將金融卡掛失。是被告雖有以電話方式掛失存摺、印鑑,惟依上開說明,仍無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
㈣又被告另稱詐欺集團成員之所以知悉該金融卡密碼,係因其
有多個帳戶,未免忘記密碼,故有將密碼寫在護套上之習慣等語。經本院詢問被告究竟將上開帳戶設定何種密碼?被告答稱如果是4碼則設為「4588」即取「是我發發」的諧音,如果是6碼則設為「自己之出生年月」等語(本院卷第40頁),上開2組密碼均甚為好記,依常情並無將之寫在金融卡護套之必要,且縱使混淆,因金融卡必須輸入3次錯誤之號碼才會遭「扣卡」,接續輸入上開2組密碼,即有1組為正確,亦無遭「扣卡」之風險。則被告上開抗辯亦無理由。
㈤綜上,被告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三、被告經合法傳喚(本院卷第66頁),無正當之理由不到庭,爰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第1項、第3項、第37
3條、第368條、第371條,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甲○○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98年4月30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洪碩垣
法官張震法官施介元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8年4月30日
書記官葉玉芬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2項之未遂犯罰之。

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