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2年上易字第35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6月03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三五三號
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 黃進祥 律師被上訴人至岡二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當事人間因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日~B法官謝肅珍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B法院書記官邱麗莉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2年上易字第35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6月03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三五三號
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 黃進祥 律師被上訴人至岡二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當事人間因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日~B法官謝肅珍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B法院書記官邱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