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8年附民字第48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1月06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480號原告 黃煦閏 (原名 黃明佳 )被告 張汪煒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08年度易字第826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11月6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楊數盈
法官黃沛文法官廖素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11月6日
書記官張慧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