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104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6年聲減字第10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30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1048號聲請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於臺灣雲林第二監獄執行中)上列受刑人因竊盜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1、2、3、4、5所示之罪刑,均減刑,詳如附表1、2、3、4、5所載,應執行有期徒刑叁年伍月。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於附表1、2、3、4、5所列日期犯竊盜等罪,經法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茲檢察官以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所犯如附表1至5所列之罪,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10條第2項,刑法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8月30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王素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吳伊婷中華民國96年8月30日附表1:
┌───────┬───────────┬───────────┬───────────┐│編號│1│2│3│├───────┼───────────┼───────────┼───────────┤│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4款│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4款│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4款│├───────┼───────────┼───────────┼───────────┤│犯罪日期│95年10月15日│95年10月15日│95年10月15日│├───┬───┼───────────┼───────────┼───────────┤│偵查機│機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關及案├───┼───────────┼───────────┼───────────┤│號│案號│95年度偵字第6154號│95年度偵字第6154號│95年度偵字第6154號│├───┼───┼───────────┼───────────┼───────────┤│最後事│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實審├───┼───────────┼───────────┼───────────┤││案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日期│96年5月23日│96年5月23日│96年5月23日│├───┼───┼───────────┼───────────┼───────────┤│確定日│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期├───┼───────────┼───────────┼───────────┤││案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日期│96年8月18日│96年8月18日│96年8月18日│├───┴───┼───────────┼───────────┼───────────┤│合於中華民國96│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刑期褫奪公│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權期間或罰金額││││└───────┴───────────┴───────────┴───────────┘附表2:
┌───────┬───────────┬───────────┬───────────┐│編號│1│2│3│├───────┼───────────┼───────────┼───────────┤│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4款│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4款│├───────┼───────────┼───────────┼───────────┤│犯罪日期│95年10月17日│95年12月8日│95年12月8日│├───┬───┼───────────┼───────────┼───────────┤│偵查機│機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關及案├───┼───────────┼───────────┼───────────┤│號│案號│95年度偵字第6154號│95年度偵字第6154號│95年度偵字第6154號│├───┼───┼───────────┼───────────┼───────────┤│最後事│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實審├───┼───────────┼───────────┼───────────┤││案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日期│96年5月23日│96年5月23日│96年5月23日│├───┼───┼───────────┼───────────┼───────────┤│確定日│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期├───┼───────────┼───────────┼───────────┤││案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日期│96年8月18日│96年8月18日│96年8月18日│├───┴───┼───────────┼───────────┼───────────┤│合於中華民國96│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刑期褫奪公│有期徒刑1月又15日│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權期間或罰金額││││└───────┴───────────┴───────────┴───────────┘附表3:
┌───────┬───────────┬───────────┬───────────┐│編號│1│2│3│├───────┼───────────┼───────────┼───────────┤│罪名│搶奪│搶奪│搶奪│├───────┼───────────┼───────────┼───────────┤│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6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6條第1項│刑法第325條第3項、第│刑法第325條第1項││││1項││├───────┼───────────┼───────────┼───────────┤│犯罪日期│95年10月15日│95年10月15日│95年10月16日│├───┬───┼───────────┼───────────┼───────────┤│偵查機│機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關及案├───┼───────────┼───────────┼───────────┤│號│案號│95年度偵字第6154號│95年度偵字第6154號│95年度偵字第6154號│├───┼───┼───────────┼───────────┼───────────┤│最後事│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實審├───┼───────────┼───────────┼───────────┤││案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日期│96年5月23日│96年5月23日│96年5月23日│├───┼───┼───────────┼───────────┼───────────┤│確定日│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期├───┼───────────┼───────────┼───────────┤││案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日期│96年8月18日│96年8月18日│96年8月18日│├───┴───┼───────────┼───────────┼───────────┤│合於中華民國96│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刑期褫奪公│有期徒刑7月又15日│有期徒刑2月又15日│有期徒刑3月││權期間或罰金額││││└───────┴───────────┴───────────┴───────────┘附表4:
┌───────┬───────────┬───────────┬───────────┐│編號│1│2│3│├───────┼───────────┼───────────┼───────────┤│罪名│搶奪│搶奪│搶奪│├───────┼───────────┼───────────┼───────────┤│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6條第1項│刑法第326條第1項│刑法第326條第1項│├───────┼───────────┼───────────┼───────────┤│犯罪日期│95年12月9日│95年12月9日│95年12月9日│├───┬───┼───────────┼───────────┼───────────┤│偵查機│機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關及案├───┼───────────┼───────────┼───────────┤│號│案號│95年度偵字第6154號│95年度偵字第6154號│95年度偵字第6154號│├───┼───┼───────────┼───────────┼───────────┤│最後事│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實審├───┼───────────┼───────────┼───────────┤││案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日期│96年5月23日│96年5月23日│96年5月23日│├───┼───┼───────────┼───────────┼───────────┤│確定日│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期├───┼───────────┼───────────┼───────────┤││案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日期│96年8月18日│96年8月18日│96年8月18日│├───┴───┼───────────┼───────────┼───────────┤│合於中華民國96│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刑期褫奪公│有期徒刑4月又15日│有期徒刑4月又15日│有期徒刑4月又15日││權期間或罰金額││││└───────┴───────────┴───────────┴───────────┘附表5:
┌───────┬───────────┬───────────┬───────────┐│編號│1│2│3│├───────┼───────────┼───────────┼───────────┤│罪名│搶奪│搶奪│偽造文書│├───────┼───────────┼───────────┼───────────┤│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4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6條第1項│刑法第326條第1項│刑法第216條│├───────┼───────────┼───────────┼───────────┤│犯罪日期│95年12月9日│95年12月10日│95年12月9日│├───┬───┼───────────┼───────────┼───────────┤│偵查機│機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關及案├───┼───────────┼───────────┼───────────┤│號│案號│95年度偵字第6154號│95年度偵字第6154號│95年度偵字第6154號│├───┼───┼───────────┼───────────┼───────────┤│最後事│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實審├───┼───────────┼───────────┼───────────┤││案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日期│96年5月23日│96年5月23日│96年5月23日│├───┼───┼───────────┼───────────┼───────────┤│確定日│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期├───┼───────────┼───────────┼───────────┤││案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96年度訴字第252號││├───┼───────────┼───────────┼───────────┤││日期│96年8月18日│96年8月18日│96年8月18日│├───┴───┼───────────┼───────────┼───────────┤│合於中華民國96│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刑期褫奪公│有期徒刑4月又15日│有期徒刑4月又15日│有期徒刑2月││權期間或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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