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除字第77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1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除字第770號聲請人 周端瑾 (即 洪碧月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142號公示催告。
二、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5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第87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10年8月11日
民事第九庭法官方祥鴻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0年8月11日
書記官鍾尚勳附表:110年度除字第77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1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11,00002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14003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16204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122005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