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404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404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9月06日

裁判案由: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四○四一號
原告乙○○○被告甲○○
戊○○丁○○訴訟代理人丙○○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六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黃書苑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六日
書記官陳俐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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