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103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10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9月24日

裁判案由:偽造有價證券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О三六號
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偽造有價證券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陳秋錦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法院書記官于淑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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