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親字第1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5月20日
裁判案由:確認非婚生子女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四年度親字第一四號
原告乙○○被告甲○○兼法定代理人丙○○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非婚生子女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候核辦。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家事法庭~B法官陳學德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日~B法院書記官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親字第1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5月20日
裁判案由:確認非婚生子女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四年度親字第一四號
原告乙○○被告甲○○兼法定代理人丙○○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非婚生子女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候核辦。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家事法庭~B法官陳學德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日~B法院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