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除字第211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2月2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5年度除字第2112號聲請人日星紙器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因遺失支票,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其餘聲請駁回。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48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分別於民國95年8月28日、同年9月26日、同年10月26日、同年11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另公示催告之公告應黏貼於法院之牌示處並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民事訴訟法第542條定有明文。查本件以冠屏有限公司 林秋廷 為發票人之部分,經本院95年催字第483號准為公示催告裁定,聲請人雖有登載於新聞紙,但其登載之發票人誤為冠昇有限公司林秋廷,登載之內容既有誤,其聲請自有未合,應予駁回。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5年12月22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蕭清清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5年12月22日
書記官林秀娥┌─────────────────────────────────────────────────────────────────┐│附表:95年度除字第211號│├──┬─────────┬────────┬─────────┬───────────┬────────┬────────────┤│編號│發票人│付款人│金額(新台幣)│發票日│支票號碼│申報權利期間(個-月)│├──┼─────────┼────────┼─────────┼───────────┼────────┼────────────┤│001│永欣藥品股份有限公│第一商業銀行 吉林 │7,035元│95年2月5日│TB0000000│6月│││司林鄭明│簡易型分行│││││├──┼─────────┼────────┼─────────┼───────────┼────────┼────────────┤│002│三多彩色印刷事業有│台北商銀松山分行│6,300元│95年3月5日│QL0000000│7月│││限公司 謝禮榮 ││││││├──┼─────────┼────────┼─────────┼───────────┼────────┼────────────┤│003│冠浩實業有限公司何│台北商銀松山分行│4,095元│95年2月28日│QL0000000│7月│││信德││││││├──┼─────────┼────────┼─────────┼───────────┼────────┼────────────┤│004│多提亞食品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41,669元│95年2月21日│CA0000000│7月│││ 尹玉仙 │中山分行│││││├──┼─────────┼────────┼─────────┼───────────┼────────┼────────────┤│005│福利麵包食品有限公│國泰世華商業銀行│840元│95年2月14日│CA0000000│6月│││司 尹玉傑 │中山分行│││││├──┼─────────┼────────┼─────────┼───────────┼────────┼────────────┤│006│照星企業有限公司黃│台企銀東台北分行│8,425元│95年2月5日│ET0000000│6月│││ 睿山 ││││││├──┼─────────┼────────┼─────────┼───────────┼────────┼────────────┤│007│ 林如華 │台新商業銀行營業│4,949元│95年2月5日│HQ0000000│6月││││部│││││├──┼─────────┼────────┼─────────┼───────────┼────────┼────────────┤│008│林如華│台新商業銀行營業│4,949元│95年3月5日│HQ0000000│7月││││部│││││├──┼─────────┼────────┼─────────┼───────────┼────────┼────────────┤│009│林如華│台新商業銀行營業│4,949元│95年4月5日│HQ0000000│8月││││部│││││├──┼─────────┼────────┼─────────┼───────────┼────────┼────────────┤│010│林如華│台新商業銀行營業│4,949元│95年5月5日│HQ0000000│9月││││部│││││├──┼─────────┼────────┼─────────┼───────────┼────────┼────────────┤│011│林如華│台新商業銀行營業│4,949元│95年6月5日│HQ0000000│9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