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侵上訴字第11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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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6年侵上訴字第1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9月13日

裁判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侵上訴字第11號上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乙○○選任辯護人黃福裕律師上訴人即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陳佳鴻 律師
劉政杰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侵訴字第93號,中華民國105年11月1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9月13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劉方慈
法官陳明偉法官汪怡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賴怡孜中華民國10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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