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中簡字第1446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中簡字第144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5年度中簡字第1446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育維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5年度偵字第1495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張育維竊盜,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二更正為「案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報告偵辦」;證據部分補充「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外,餘均引用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張育維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爰審酌被告因一時失慮,恣意竊取被害人 廖延親 所有之胸罩2件,漠視被害人之財產法益,所為實屬不該,惟念其犯後已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其所竊得之胸罩價值非鉅,且均已發還被害人,兼衡被告職業為司機、教育程度為高職畢業、家庭經濟貧寒之生活狀況(見被告警詢調查筆錄受詢問人欄內職業、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狀況之記載),及其因罹患重度憂鬱症之中度障礙,而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見偵卷第23頁正面)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三、按刑法關於沒收之規定,已於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並於105年7月1日施行。且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沒收,除有特別規定者外,於裁判時併宣告之,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2項、第40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是以本案有關沒收部分之諭知,即應適用裁判時即修正後刑法之相關規定論處。次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修正後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5項亦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本案所竊得之胸罩2件,固為其本案犯罪所得,惟均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有贓物認領保管單1張在卷可憑(見偵卷第20頁),依修正後刑法第38條之
1第5項規定,均不予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2條第3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5年7月29日
臺中簡易庭法官黃凡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鄭俊明中華民國105年7月29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竊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興股
105年度偵字第14956號被告張育維男30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住彰化縣彰化市○○○街0巷00號居臺中市○里區○○路00巷00○0號3樓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選任辯護人 周玉蘭 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業於105年6月
21日解除委任)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張育維於民國105年5月1日凌晨2時13分許,騎乘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行經臺中市○○區○○路000巷00弄0號前,見廖延親所有之胸罩2件掛曬在該處騎樓前,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竊取上開胸罩得手,逃離現場。嗣經廖延親發覺遭竊,報警處理並調取監視錄影畫面而循線查獲。
二、案經廖延親訴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張育維於警詢及本署偵詢時自白不諱,核與告訴人廖延親指訴之情節相符,並有告訴人立具之贓物認領保管單、員警職務報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太平派出所照片黏貼紀錄表等附卷可稽,被告犯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
檢察官郭景銘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5年7月13日
書記官陳華媚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