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簡字第29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6月10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94年度簡字第291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3年度偵字第1397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甲○○連續明知為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商品而販賣,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扣案之仿冒如附表所示商標圖樣之商品共伍拾捌件、電腦主機壹台、數據機壹台、大榮宅配寄貨單壹批、記事本壹本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甲○○前於民國93年3月4日因販售仿冒商標之商品經警查獲,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於於93年6月28日以93年沙簡字第415號判處罰金新台幣6000元,於93年9月2日繳清罰金確定,竟仍不知悔改,於上開經警查獲後另行起意,明知如附表所示之商標圖樣,係義大利商固喜歡固喜公司、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英商布拜里公司向我國經濟部中央標準局(現改制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登記獲准,取得使用於如附表所示指定商品之商標專用權,現仍於商標專用期間內,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或授權,不得於同一或類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圖樣,且明知於93年6月間至中國大陸旅遊時,在該處以每件新台幣(下同)500至1,000元之價格所購入使用相同於前揭商標圖樣之皮夾、皮包、零錢包、鑰匙包、皮帶等,係未得商標權人同意而使用相同於前揭商標圖樣之商品,竟基於意圖營利之概括犯意,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大陸批發商,購入使用相同於如附表所示之商標圖樣之商品一批並輸入我國,且自93年6月中旬某日起,在其位於台北市○○○路○段○○○巷○○弄○○號1樓住處,以其所有之電腦、數據機各一台,利用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ADSL寬頻網路撥接上網,連接雅虎國際資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YAHOO)奇摩拍賣網站,以其申設之代號way168999、wayer51689在該網站上張貼上開使用相同於如附表所示之商標圖樣商品之照片,並刊登廣告,供不特定人上網競標選購,結標後,通知得標者匯款至其不知情女友 徐秋蓉 之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俟收得款項後,再以得標者告知之寄貨地點,將商品委託大榮宅配以快遞方式寄出,而以每件1,000至1,500元不等之價格,連續販賣上開仿冒商品予不特定人牟利。嗣於同年7月28日15時許,為警在上址查獲,並扣得仿冒如附表所示商標圖樣之皮夾、皮包、零錢包、鑰匙包、皮帶共58件,及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電腦主機1台、數據機1台、大榮宅配寄貨單1批、記事本1本。
二、下列證據足以證明被告甲○○上開犯罪行為:
(一)被告於警訊、偵查中之自白。
(二)告訴代理人乙○○於警訊中所為之指述。
(三)前揭仿冒商品之產品鑑定意見書1紙附卷可參。
(四)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商標註冊證4紙、網路下載列印資料、華南商業銀行第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摺明細、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北東區營運處93年6月、7月收據(繳費通知兼用戶收執聯)各1份、照片3張附卷可參。
(五)附表所示之仿冒商品共58件、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電腦主機1台、數據機1台、大榮宅配寄貨單1批、記事本1本扣案可證。
三、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商標法第82條、第83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41條第1項前段、第38條第1項第2款、第55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判決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中華民國94年6月10日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蔡如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黃鈴容中華民國94年6月10日附錄法條商標法第81條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商標法第82條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編│商標圖樣│專用權人│註冊證號│專用商品│扣案之仿冒││號│││專用期限││商品│├─┼────┼────┼────┼────┼─────┤│1││義大利商│註冊證號│各種皮包│皮夾14個││││固喜歡固│:91539│、手提箱│皮包14個││││喜公司│、91584│袋、旅行│零錢包3個│││││號│袋、皮夾│鑰匙包3個│││││專用期限│等、皮帶│皮帶7條│││││:自66.9│││││││.1起至96│││││││.8.31止│││├─┼────┼────┼────┼────┼─────┤│2││瑞士香奈│註冊證號│各種皮包│皮包8個││││兒股份有│:626580│、手提箱│││││限公司│號│袋、旅行││││││專用期限│袋、皮夾││││││:自83.1│││││││.1起至10│││││││2.12.31│││││││止│││├─┼────┼────┼────┼────┼─────┤│3││英商布拜│註冊證號│皮夾、錢│皮包3個││││里公司│:104913│包、皮包││││││5號│、皮箱、││││││專用期限│旅行箱等││││││:自92.7│││││││.1起至10│││││││2.6.30止│││├─┼────┼────┼────┼────┼─────┤│4││英商布拜│註冊證號│皮包、皮│皮包6個││││里公司│:905930│箱、皮夾││││││號│、錢袋、││││││專用期限│鑰匙包、││││││:自89.9│行李箱等││││││.16起至9│││││││9.9.15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