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137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除字第137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除字第1376號聲請人乙○○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390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6年3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6年5月3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賴錦華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6年5月31日
書記官林桂玉┌───────────────────────────────────────────────────┐│附表:96年度除字第137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台灣聚合化學品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1│1000││├──┼───────────────┼──────────────┼────┼───┼────┼───┤│002│台灣聚合化學品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1│1000││├──┼───────────────┼──────────────┼────┼───┼────┼───┤│003│台灣聚合化學品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1│1000││├──┼───────────────┼──────────────┼────┼───┼────┼───┤│004│台灣聚合化學品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1│696││├──┼───────────────┼──────────────┼────┼───┼────┼───┤│005│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1│1000││├──┼───────────────┼──────────────┼────┼───┼────┼───┤│006│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1│1000││├──┼───────────────┼──────────────┼────┼───┼────┼───┤│007│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1│638││├──┼───────────────┼──────────────┼────┼───┼────┼───┤│008│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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