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0年上訴字第17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1月03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九十年度上訴字第一七六號
上訴人即被告乙○○選任辯護人 林樹根 律師
邱麗妃 莊雯琇 右上訴人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三七八號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三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七四二二號,移送併辦案號:同檢察署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五三一二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上訴駁回。
事實
一、乙○○曾於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因偽造文書案件,經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月,緩刑三年確定在案,現仍在緩刑期間內,猶不知悔改、警惕,明知如附表一所示之商標圖樣,業經日商任天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日商任天堂公司)向經濟部中央標準局(下稱中央標準局,現已改制為甲慧財產局)申請註冊,而取得於附表一之專用期間,指定使用於如附表一所載之商品之商標專用權;又明知如附表三、四所示之電腦程式著作,係日商任天堂公司及美商ElectronicArtsInc.公司享有著作權之電腦程式而為侵害著作權之物。竟意圖營利,未經該公司之同意或授權,自八十八年十月間某日起,在高雄縣路○鄉○○街○○○巷○弄○號處,以每片遊戲卡匣新台幣(下同)八十元及不詳價格,向姓名不詳綽號「 小李 」之男子,販入在卡匣、包裝盒、說明書及收容盒上,使用與附表一相同商標之如附表二所示仿冒遊戲卡匣,及非法重製如附表三、四所示著作之遊戲卡匣後,存放在上址,再以每片一百元、一百二十元、一百五十元不等之價格,售予不特定人,並駕駛車牌碼00-0000號廂型車,至買主處發貨,賴以維生,並以之為常業,嗣於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八日,經警會同日商任天堂公司人員跟監乙○○,發現其駕駛上開廂型車至台南市區發貨,旋於是日下午四時三十分許,當乙○○返回上址時,當場查獲,並自其車上及上址扣得如附表二所示之仿冒遊戲卡匣四千二百三十一片及pocketmonster說明書及空盒四箱、及其所有供販賣所用如附表三所示之盜版遊戲卡匣一千二百零一片、如附表四所示之盜版遊戲卡匣十片。
二、案經日商任天堂公司訴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四大隊第三中隊移送及美商ElectronicArtsInc.公司訴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及併案審理。
理由
一、訊據上訴人乙○○固不諱言於上開時地,查扣如附表二、三、四所示之仿冒品及盜版品,惟矢口否認上開犯行,辯稱:這些東西當初是以前留下來的,是前案的留下來放在倉庫裡面,我去台南是去我阿姨家拿化裝品,我賣的是合法的東西,不是非法的東西,而在警局時我因為家中有小孩,急著回去,而警員說我只要寫一寫就可以回去了,我才承認的云云。經查:
(一)上訴人乙○○於警訊坦稱:「盜版卡匣並不是我製造的,我只販賣而已,自八十八年十月開始販賣至今,在警方搜索地點,即現居地:高雄縣路○鄉○○街○○○巷○弄○號住處販賣,並存放貨物」、「盜版卡匣是向一名年約二十多歲年輕人購買,姓名我不明瞭,我以(小李)稱呼他,他大約每月來我住處兜售一次,我以每一個卡匣八十元向其購買‧‧‧」、「賣給不特定顧客,每片售價以種類不同分別一百、一百二十、一百五十元售出‧‧」(見警卷第八頁)等語無訛,於偵查中坦稱:「(問:遊戲卡匣自八十八年十月販賣迄今?)是」、「八十元進貨,賣一百至一百二十元不等」(見偵查卷第八頁背面)等語在卷,其原審審理時雖否認販賣行為,惟其先係辯稱扣案卡匣係前案查扣剩下,平時均存放在倉庫內,查獲當日係準備將此卡匣載走或丟掉,並未販賣云云,嗣經告訴代理人 金和國 指稱前案查扣之卡匣均已沒收後,則又辯稱卡匣係出售電腦週邊設備予伊之廠商擅自寄給伊賣,但伊不知其寄來者為卡匣,亦沒賣過,係查獲前一、二天,廠商打電話來欲收帳時,始知道為卡匣,伊便考慮將其丟掉云云,其前後供述不一,已難憑信,且查獲當天,上訴人乙○○確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之廂型車,裝載盜版卡匣,至台南市區發貨給各個商家等情,業據告訴代理人 尤挹華 律師指述甚詳,核與證人即查獲警員黃耀廷於原審證述情節相符,並有現場照片四張附卷可稽。且經本院傳訊證人即當場查獲之警員 黃耀庭 於本院審理中證稱:「(問:警訊中乙○○有沒有承認販賣?)答:他說他是販賣給不特定顧客,是被告所說我們就怎麼寫,她說他自從八十八年十月販賣至被我們查獲為止。」、「(問:有沒有刑求,威脅利誘
?)答:沒有,他在我們那邊是非常自由,沒有戴手銬。」「(問:被告車上除了有盜版的光碟,還有沒有正版的卡匣?)答:有的,但是我們沒有扣他正版卡匣,正版的數量很少。全部的東西回到我們派出所後,我們還有清查一下,正版就還給他了,因為在查扣現場盜版的數量很多。」(見本院九十年三月五日訊問筆錄);證人 洪春課 警員亦到庭證稱:「(問:查獲的時候,訊問的時候,乙○○有坦承販賣嗎?)答:有的,我有在場。他卻實有承認販賣盜版卡匣。」等語(見本院九十年三月五日訊問筆錄),足見上訴人乙○○警訊時之自白係出於自由意思,此外,並有現場照片四張附卷可稽,又告訴代理人尤挹華律師於本院調查時並指稱扣案有些金板、銀板之卡匣的出版日期是八十八年出版(見九十年三月五日本院訊問筆錄),足見並非前案所留下(前案是八十六年查獲),足徵上訴人乙○○所辯,顯係飾卸之詞,不足採信。
(二)如附表一所示之商標圖樣,業經告訴人日商任天堂公司向中央標準局申請註冊,而取得於附表一之專用期間,指定使用於如附表一所載之商品之商標專用權,有中標局核發之商標註冊證數紙在卷可稽;又如附表三所示之電腦程式著作,或為告訴人日商任天堂公司向內政部著作權委員會登記,經發給著作權執照,或為首次在台灣發行取得著作權一節,亦有註冊證書數紙、統一發票及聯合報剪報等附卷可稽,又如附表四所示之電腦程式著作,係告訴人美商ElectronicArtsInc.依我國著作權法第四條、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第九條及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第一條規定,於著作完成時,在台灣取得著作權一節,亦有正版軟體封面及著作權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在卷可憑。又如附表二所示之卡匣,均在卡匣之本體、包裝盒及說明書上,附加如附表一所示之商標圖樣,並均侵害告訴人日商任天堂公司之商標專用權,及如附表三、四所示之遊戲卡匣,均屬侵害告訴人日商任天堂公司及美商ElectronicArtsInc.著作權之物一節,亦據上訴人乙○○供承在卷,並為告訴代理人尤挹華、金和國、 陳立勝 及 陳文詮 於警訊及偵審中指述綦詳,是扣案如表二、三、四所示之遊戲卡匣,均屬仿冒品及盜版品一節,堪以認定。
(三)又按刑法上所謂常業犯,指反覆以同種類行為為目的之社會活動之職業性犯罪而言,至於犯罪所得之多寡,是否恃此犯罪為唯一之謀生工具,則非所問,縱令兼有其他職業,仍無礙於該常業犯罪之成立(最高法院八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五一0號判例、八十二年三月十六日第一次刑庭總會決議參照)。本件上訴人乙○○被查獲時,係以販售遊戲卡匣為業,業據上訴人乙○○於偵查中供述在卷,其於警訊亦坦承因獨自養育三名幼女,只想做小生意賺點生活費,始從事盜版卡匣販賣等語,顯賴此以為生計,參以本件為警查扣之盜版卡匣共四千餘片,數量龐大,益徵其主觀上其有以反覆銷售盜版遊戲卡匣所得收入維生之犯意,是上訴人乙○○嗣後於原審翻異否認,難予採信。
(四)此外,復有如附表二所示之仿冒遊戲卡匣四千二百三十一片及pocketmonster說明書及空盒四箱、如附表三所示之盜版遊戲卡匣一千二百零一片、如附表四所示之盜版遊戲卡匣十片扣案可佐,是上訴人乙○○上開所辯,係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其犯行已堪認定。
二、核上訴人乙○○所為,係犯商標法第六十三條之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及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以犯第九十三條第三款違反第八十七條第二款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營利而交付為常業罪。又上訴人乙○○先後多次販賣仿冒商標商品之行為,時間緊接,所犯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於概括之犯意反覆為之,為連續犯,應依刑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各以一罪論。又上訴人乙○○所犯上開二罪間,係一販賣行為觸犯數個不同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一重之明知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營利而交付為常業罪論處。又美商Electron
icArtsInc.公司告訴部分,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得一併審究(原審亦已一併審理)。
三、公訴意旨另以:被告乙○○明如附表一編號二所示之商標圖樣,係日商任天堂公司向中標局申請註冊,而取得於附表一編號二之專用期間,指定使用於如附表一編號二所載之商品之商標專用權,竟自八十八年十月間某日起,意圖營利,向綽號「小李」不詳姓名之人,以每片八十元價格,購入如附表五所示於電視遊樂器執行時,在螢幕上出現如附表一編號二所示之商標圖樣之仿冒遊戲卡匣一千四百八十八片,而於其位於高雄縣路○鄉○○街○○○巷○弄○號住處,以每片一百元至一百五十元不等之價格出售予不特定之人,牟取利益,嗣於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六時許,為警在上開處所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五所示之仿冒遊戲卡匣一千四百八十八片等物。因認被告乙○○此部分亦涉有商標法第六十三條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嫌。、本件公訴人認上訴人乙○○此部分所為,另涉犯商標法第六十三條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嫌,無非以被告於警、偵訊之自白、告訴代理人之指述、扣案如附表五所示之遊戲卡匣一千四百八十八片及商標註冊證等,為其論罪依據。訊據上訴人乙○○則堅決否認上開犯行,辯稱:我並未販賣如附表五所示之遊戲卡匣等語。經查:如附表五所示之遊戲卡匣,業經告訴人日商任天堂公司向我國中央標準局註冊,而取得於附表一編號二之專用期間指定使用於如附表一編號二所載之商品之商標專用權,固有中央標準局核發之商標註冊證一紙在卷可稽。惟查:
(一)按商標之申請註冊,應指定使用商標之商品類別及商品名稱,以申請書向商標主管機關為之,不同類別之商品應分別申請,而商品之分類則由施行細則定之,商標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定有明文。查扣案之遊戲卡匣係將電腦遊戲軟體,以電腦語言寫成程式,再將之組譯成適合電腦主機讀取之檔案,而儲存於卡匣內。然遊戲軟體本身係屬他人之創作,而為著作之一種,此可觀諸我
國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著作」係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自明,故人之創作,原則上為無形,其有形之「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均僅為表達該著作(創作)之具體方法,或其存在客體而已,應非著作之本身(本質),此另可參考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一日修正著作權法增第十條之一規定:「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可知。
所以無形之著作,常需依附於有形之物體,並非可謂該被依附之客體即屬著作本身,故本件涉嫌被重製之遊戲軟體,係以電腦語言寫成程式,再將之組譯成適合遊樂器主機讀取之檔案,而儲存於卡匣內,遊戲軟體本身雖屬著作,然卡匣則係被依附之載體(物體),二者於概念上自有區別之必要。我國商標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九條所定商品分類表第九類之商品,經列示計有:科學、航海、測量、電氣、攝影、電影、光學、計重、計量、信號、檢查(監督)、救生和教學用具及儀器;聲音或影像記錄、傳送或複製(再生)用器具;磁性資料載體、記錄磁碟;自動販賣機及貨幣操作(管理)器具之機械裝置;現金出納機、計算機及資料處理設備;滅火器械等物(修正前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第七十二類則規定:電腦、計算機、收銀機〔八十年十月二十三日公布〕、修正前施行細則第二十七條第八十類規定:計算機〔七十一年五月六日公布〕),均係以有形之物體為該類之商品,並未包括遊戲軟體或遊戲程式。是單就遊戲軟體而言,並無從為該類之商品,反之,卡匣本身,因可為電腦磁性資料之載體,自為上開種類之商品。查本件如附表五所示之遊戲卡匣一千四百八十八片,在外觀上並未印製「Nintendo」商標圖樣一節,此為告訴人所不否認,是扣案如附表五所示遊戲卡匣外觀並未使用上開商標圖樣,堪以認定。至於上開卡匣經由遊樂器主機之執行,在螢幕上雖可出現仿冒之「Nintendo」商標圖樣,此業據告訴代理人指訴在卷,惟藉助主機執行程式,在主機螢幕上顯示上開仿冒商標圖樣,是否該當於商標法第六十三條之構成要件,殊值疑義。
(二)按商標法第六十三條之商品,係指商標法第六十二條所定意圖欺騙他人,而於同一類商品或類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於他人註冊商標之圖樣,或於有關同一商品或類似商品之廣告、標貼、說明書、價目表或其他類似物件上,而持有陳列或散布者。又按商標之使用,商標法第六條明定係指為行銷之目的,將商標用於商品或其包裝、容器、標貼、說明書、價目表或其他類似物件上,而持有、陳列或散布者。是如非為行銷目的而使用他人之註冊商標,自與侵害商標法之規定不相符合。又按商標法保護商標專用權,目的是為避免混同、誤認及維護工商業公平競爭之秩序,商標法上所稱之「使用」,係強調「為行銷之目的」,將商標用在商品上,或者包裝、容器上,使有意購物之消費者認識其為原廠商營業之用品,不致誤認為他人商品而言(行政法院二十四年判字第二十五號判例參照)。換言之,商標權之「侵害」,係基於「行銷自己產品之目的」,於行銷時以「使消費者誤認」為目的,冒用他人知名或已註冊之商標以便搭售自己之產品。本件被告係將扣案之遊戲軟體卡匣出售予不特定之消費者,再由該不特定之消費者購買後,將之置於適合執行光碟片內程式之主機,使其內之遊戲軟體出現於主機螢幕上,消費者始得利用其配備玩樂,此為被告所自承,並為告訴代理人尤挹華、金和國所不否認。準此,既係消費者先向被告購入光碟片後,再以其所自備之主機,將光碟片置於主機之固定位置內,執行其內之程式,始出現「Nintendo」商標圖樣,則縱認此種標示型態足使一般商品購買人認識其所表彰之商品來源,且符合商標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定將商標用於「其他類似物件上」,惟如附表五所示卡匣係由不詳姓名之人盜拷自正版之遊戲軟體,盜拷軟體出現在主機影像中之所以會出現「Nintendo」商標圖樣,實係不詳姓名之人盜拷軟體侵害著作權時之當然結果,至於被告販入後再行出售時,並非透過上開方式執行卡匣內之程式而為販售,僅係單純之交付卡匣,故於交易過程中,被告既未透過卡匣展示前揭商標圖樣,客觀上自無以之供作行銷之用,而無商標使用之可言。
(三)是上訴人乙○○此部分雖販賣儲存上開商標圖樣於遊戲卡匣程式內之卡匣,惟依商標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必須行為人所販賣之遊戲卡匣係「使用」與告訴人公司相同或近似之商標,然商標法中「使用」之定義,已於第六條第一項定有明文,僅限於為「行銷之目的」,將商標使用於商品或其包裝、容器、標帖、說明書、價目表或其他類似物件上而言,已如上述,是商標之使用,乃指以行銷之目的,將商標使用於「商品本身」或其他具行銷目的可刺激消費者購買慾之物件上,倘將商標圖樣儲存於卡匣程式內,必須經由其他機器執行方得顯示,根本無法達商品行銷之目的,而不屬於商標法所規定之範疇。是上訴人乙○○此部分販賣如附表五所示卡匣之行為,尚與商標法第六十三條之構成要件有間,而難以該罪相繩,惟公訴人認此部分與前開論罪科刑部分,有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故不另為無罪之諭知,附此敘明。
四、原審因而依著作權法第第九十四條、第八十七條第二款、第九十三條第三款,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五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並審酌上訴人乙○○為一己之私利,不知對他人之甲慧財產權予以尊重看待,違反國際上普遍強調保護甲慧財產權,以期發揚人類精神創作之潮流,及無視他人商標專用權,罔顧政府為消除「仿冒王國」惡名所作之努力,且前有販賣盜版遊戲卡匣前科紀錄甫判緩刑不久,此有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八十六年度易字第八九五三號判決書一紙在卷可憑(八十八年四月廿一日判決),不知悔改,旋再犯本件違反著作權法案,漠視法律存在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一年二月。並說明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仿冒遊戲卡匣四千二百三十一片及pocketmonster說明書及空盒四箱,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應依商標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宣告沒收。又如附表三所示之盜版遊戲卡匣一千二百零一片、如附表四所示之盜版遊戲卡匣十片,為上訴人乙○○所有供販賣所用之物,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宣告沒收。至附表五所示之遊戲卡匣一千三百九十六片,與本案無何直接關聯性,其不予宣告沒收之理由。經核原判決認事用法均無不合,量刑亦屬適當,上訴人乙○○上訴否認犯罪,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應華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三十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官郭雅美
法官莊飛宗法官張盛喜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其未敍述理由者並應於提出上訴狀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應附繕本)。
書記官魏文常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三日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
商標法第六十三條:
明知為前條商品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
以犯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或第九十三條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二、明知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陳列或持有或意圖營利而交付者。
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三、以第八十七條各款方法之一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者。附表一:
┌──┬───────────┬────┬─────────┬─────┐│編號│商標圖樣│專用期間│專用商品範圍│申請註冊人│├──┼───────────┼────┼─────────┼─────┤│一││七十六年│計算機、電腦、中央│日商任天堂││││八月十六│資料處理機、電腦鍵│公司││││日至九十│盤、資料儲存機、電│││││六年八月│腦程式、磁碟、磁帶│││││十五日│、印表機││├──┼───────────┼────┼─────────┼─────┤│二││八十七年│計算機、電視機、電│同右││││九月十六│動機械兒童玩具、電│││││日至九十│視遊樂器、包括主機│││││六年八月│、操作器、搖控器、│││││十五日│及錄有遊戲程式之卡││││││匣、磁碟、光碟唯讀││││││記憶體;使用於電視││││││接收器之遊戲裝置;││││││開關、插頭、插座、││││││端子、電極、電阻、││││││變壓器、整流器、配││││││電盤、電熱管、安定││││││器、感應器、遮斷器││││││、溫度調節器、充磁││││││機、馬達控制器、避││││││雷針、電源供應器、││││││定時器、充電器、空││││││氣門、電鈴、磁鐵││├──┼───────────┼────┼─────────┼─────┤│三││八十八年│計算機、電子計算機│同右││││五月一日│、電腦、中央處理機│││││至九十八│、磁碟、電腦鍵盤、│││││年四月三│磁帶、印表機、磁碟│││││十日│機、電腦程式磁帶、││││││電腦程式磁碟片。││├──┼───────────┼────┼─────────┼─────┤│四││八十三年│卡式唯讀機記憶體、│同右││││十二月十│錄有電腦程式之卡帶│││││六日起至│及卡匣、錄有電腦程│││││九十三年│式之磁帶及磁帶。│││││十二月十││││││五日│││├──┼───────────┼────┼─────────┼─────┤│五││八十年三│電子計算機、中央處│同右││││月十六日│理機、鍵盤、磁帶、│││││起至九十│磁碟、半導體記憶體│││││年三月十│、各種記憶體、印表│││││五日│機、磁碟機、電視遊││││││樂器用磁碟片、電視││││││遊樂器用程式卡匣、││││││電腦滑鼠、縱橫座標││││││輸入盤││├──┼───────────┼────┼─────────┼─────┤│六││八十五年│電子計算機、中央處│同右││││十月十六│理機、鍵盤、磁帶、│││││日起至九│磁碟、半導體記憶體│││││十五年十│、各種記憶體、印表│││││月十五日│機、磁碟機、電視遊││││││樂器用程式磁碟片、││││││電視遊樂器用程式卡││││││匣、電視遊樂器用操││││││作器、電腦滑鼠、縱││││││橫座標輸入盤、光碟││││││唯讀記憶體、錄有電││││││腦程式之磁碟、磁片││││││、磁帶││├──┼───────────┼────┼─────────┼─────┤│七││八十八年│電子計算機、中央處│同右││││十月一日│理機、鍵盤、磁帶、│││││起至九十│磁碟、半導體記憶體│││││八年五月│各種記憶體、印表機│││││三十一日│、磁碟機、電視遊樂│││││止│器、電視遊樂器用磁││││││碟片、電視遊樂器用││││││程式卡帶、電視遊樂││││││器用操作機、電腦滑││││││鼠、縱橫座標入盤、││││││光碟唯讀記憶體││├──┼───────────┼────┼─────────┼─────┤│八││八十年三│電子計算機、中央處│同右││││月十六日│理機、鍵盤、磁帶、│││││至九十年│磁碟、半導體記憶體│││││三月十五│、各種記憶體、印表│││││日│機、磁碟機、電視遊││││││樂器用磁碟片、電視││││││遊樂器用程式卡匣、││││││電腦滑鼠、縱橫座標││││││入盤││├──┼───────────┼────┼─────────┼─────┤│九││八十八年│電子計算機、中央處│同右││││九月十六│理機、鍵盤、磁帶、│││││日至九十│磁碟、半導體記憶體│││││八年九月│、各種記憶體、印表│││││十五日│機、磁碟機、電視遊││││││樂器用磁碟片、電視││││││遊樂器用之記憶卡匣││││││、電視遊樂器用操作││││││器、電腦滑鼠、縱橫││││││座標輸入盤、光碟片││││││之唯讀記憶器││├──┼───────────┼────┼─────────┼─────┤│十││八十五年│電子計算機、中央處│同右││││十月十六│理機、鍵盤、磁帶、│││││日至九十│磁碟、半導體記憶體│││││二年十二│、各種記憶體、印表│││││月三十一│機、磁碟機、電視遊│││││日│樂器用程式磁碟片、││││││電視遊樂器用程式卡││││││匣、電視遊樂器用操││││││器、電腦滑鼠、縱橫││││││座標輸入盤、光碟唯││││││讀記憶體錄有電腦程││││││式之磁碟、磁片、磁││││││帶││├──┼───────────┼────┼─────────┼─────┤│十一││八十五年│電子計算機、中央處│同右││││十月十六│理機、鍵盤、磁帶、│││││日至九十│半導體記憶體、各種│││││五年十月│記憶體、印表機、磁│││││十五日│碟機、電視遊樂器用││││││程式磁碟片、電視遊││││││樂器用程式卡匣、電││││││視遊樂器用操器、電││││││腦滑鼠、縱橫座標輸││││││入盤、光碟唯讀記憶││││││體、錄有電腦程式之││││││磁碟、磁片、磁帶││└──┴───────────┴────┴─────────┴─────┘附表二:
┌──┬─────────┬──┬───────────────────┐│編號│遊戲名稱│數量│侵害商標名稱│├──┼─────────┼──┼───────────────────┤│1│36inl││ 瑪莉 醫生圖、瑪莉跳躍圖、瑪莉MARIO│├──┼─────────┼──┼───────────────────┤│2│35inl││瑪莉醫生圖、POCKETMONSTER│├──┼─────────┼──┼───────────────────┤│3│168inl││POCKETMONSTER、瑪莉NARIO、SUPERMARIO│││││、MARIOBROS│├──┼─────────┼──┼───────────────────┤│4│20inl││POCKETMONSTER│├──┼─────────┼──┼───────────────────┤│5│82inl││瑪莉醫生圖、POCKETMONSTER、瑪莉MARIO│││││、SUPERMARIO、MARIOBROS│├──┼─────────┼──┼───────────────────┤│6│42inl││瑪莉醫生圖、瑪莉跳躍圖、POCKETMONSTER│││││、瑪莉MARIO│├──┼─────────┼──┼───────────────────┤│7│64inl││瑪莉醫生圖、瑪莉MARIO│├──┼─────────┼──┼───────────────────┤│8│91inl││瑪莉MARIO│├──┼─────────┼──┼───────────────────┤│9│91inl││瑪莉醫生圖、瑪莉MARIO、SUPERMARIO、│││││MARIOBROS│├──┼─────────┼──┼───────────────────┤││23inl│5│NINTENDO、GAMEBOY、DONKEYKONG、│││││POCKETMONSTER│├──┼─────────┼──┼───────────────────┤││55in1││POCKETMONSTER、瑪莉MARIO│├──┼─────────┼──┼───────────────────┤││64inl│7│瑪莉跳躍圖、瑪莉MARIO│├──┼─────────┼──┼───────────────────┤││22inl││瑪莉跳躍圖、瑪莉MARIO│├──┼─────────┼──┼───────────────────┤││76inl││瑪莉MARIO、SUPERMARIO、MARIOBROS│├──┼─────────┼──┼───────────────────┤││27inl││POCKETMONSTER、瑪莉MARIO│├──┼─────────┼──┼───────────────────┤││20inl││POCKETMONSTER│├──┼─────────┼──┼───────────────────┤││11inl││瑪莉醫生圖、POCKETMONSTER、瑪莉MARIO│├──┼─────────┼──┼───────────────────┤││4in1│8│GAMEBOY│├──┼─────────┼──┼───────────────────┤││76in1││瑪莉MARIO、SUPERMARIO、MARIOBROS│├──┼─────────┼──┼───────────────────┤││6in1││瑪莉醫生圖│├──┼─────────┼──┼───────────────────┤││7in1│9│瑪莉醫生圖│├──┼─────────┼──┼───────────────────┤││120in1││瑪莉MARIO│├──┼─────────┼──┼───────────────────┤││64in1││ 薩爾達 傳說│├──┼─────────┼──┼───────────────────┤││28in1││POCKETMONSTER│├──┼─────────┼──┼───────────────────┤││64in1││瑪莉MARIO│├──┼─────────┼──┼───────────────────┤││76in1││瑪莉跳躍圖、瑪莉MARIO│├──┼─────────┼──┼───────────────────┤││8in1││瑪莉MARIO│├──┼─────────┼──┼───────────────────┤││10in1││瑪莉MARIO│├──┼─────────┼──┼───────────────────┤││19in1││瑪莉MARIO│├──┼─────────┼──┼───────────────────┤││52in1││瑪莉MARIO│├──┼─────────┼──┼───────────────────┤││24in1││GAMEBOY、POCKETMONSTER│├──┼─────────┼──┼───────────────────┤││40in1││瑪莉醫生圖│├──┼─────────┼──┼───────────────────┤││11in1│3│POCKETMONSTER│├──┼─────────┼──┼───────────────────┤││2in1││GAMEBOY、POCKETMONSTER│├──┼─────────┼──┼───────────────────┤││27in1│3│POCKETMONSTER、瑪莉MARIO│├──┼─────────┼──┼───────────────────┤││25in1││瑪莉跳躍圖、POCKETMONSTER、瑪莉MARIO│├──┼─────────┼──┼───────────────────┤││23in1││瑪莉跳躍圖│├──┼─────────┼──┼───────────────────┤││36in1││POCKETMONSTER│├──┼─────────┼──┼───────────────────┤││23in1││POCKETMONSTER、瑪莉MARIO│├──┼─────────┼──┼───────────────────┤││32in1││POCKETMONSTER、瑪莉MARIO│├──┼─────────┼──┼───────────────────┤││18in1││薩爾達傳說、瑪莉MARIO│├──┼─────────┼──┼───────────────────┤││23in1││POCKETMONSTER、瑪莉MARIO│├──┼─────────┼──┼───────────────────┤││36in1││瑪莉MARIO、SUPERMARIO、MARIOBROS│├──┼─────────┼──┼───────────────────┤││36in1││DONKEYKONG│├──┼─────────┼──┼───────────────────┤││33in1││POCKETMONSTER、瑪莉MARIO│├──┼─────────┼──┼───────────────────┤││52in1││瑪莉MARIO│├──┼─────────┼──┼───────────────────┤││52in1││POCKETMONSTER、瑪莉MARIO│├──┼─────────┼──┼───────────────────┤││27in1││POCKETMONSTER、瑪莉MARIO│├──┼─────────┼──┼───────────────────┤││40in1││POCKETMONSTER、瑪莉MARIO│├──┼─────────┼──┼───────────────────┤││2in1││GAMEBOY、POCKETMONSTER│├──┼─────────┼──┼───────────────────┤││音速 瑪琍 │9│瑪莉MARIO│├──┼─────────┼──┼───────────────────┤││機動戰士格鬥篇││GAMEBOY│├──┼─────────┼──┼───────────────────┤││WARIOLAND││瑪莉MARIO、SUPERMARIO、MARIOBROS│├──┼─────────┼──┼───────────────────┤││HEANON││GAMEBOY│├──┼─────────┼──┼───────────────────┤││名偵探 柯南 三代││GAMEBOY│├──┼─────────┼──┼───────────────────┤││卡片戰士││GAMEBOY│├──┼─────────┼──┼───────────────────┤││世界杯足球賽││NINTENDO、GAMEBOY│├──┼─────────┼──┼───────────────────┤││DONKEYKONG││DONKEYKONG│├──┼─────────┼──┼───────────────────┤││名偵探柯南三代││GAMEBOY│├──┼─────────┼──┼───────────────────┤││小叮當賽車二代││GAMEBOY│├──┼─────────┼──┼───────────────────┤││口袋怪獸銀版││POCKETMONSTER│├──┼─────────┼──┼───────────────────┤││口袋怪獸金版││POCKETMONSTER│├──┼─────────┼──┼───────────────────┤││口袋怪獸紅版││POCKETMONSTER│├──┼─────────┼──┼───────────────────┤││口袋怪獸綠版││POCKETMONSTER│├──┼─────────┼──┼───────────────────┤││口袋怪獸青版││POCKETMONSTER│├──┼─────────┼──┼───────────────────┤││口袋怪獸黃版││POCKETMONSTER│├──┼─────────┼──┼───────────────────┤││三國志││GAMEBOY│├──┼─────────┼──┼───────────────────┤││口袋怪獸綠版││POCKETMONSTER│├──┼─────────┼──┼───────────────────┤││口袋怪獸紅版││POCKETMONSTER│├──┼─────────┼──┼───────────────────┤││口袋怪獸青版││POCKETMONSTER│├──┼─────────┼──┼───────────────────┤││SUPERMARIOWORLD││瑪莉跳躍圖│├──┼─────────┼──┼───────────────────┤││SUPERMARIOLAND││瑪莉MARIO、SUPERMARIO、MARIOBROS│├──┼─────────┼──┼───────────────────┤││口袋怪獸銀版││POCKETMONSTER│├──┼─────────┼──┼───────────────────┤││口袋怪獸黃版││POCKETMONSTER│├──┼─────────┼──┼───────────────────┤││ぅィサンダ-o││NINTENDO、GAMEBOY│├──┼─────────┼──┼───────────────────┤││SUPERMARIOⅢ││SUPERMARIO│├──┼─────────┼──┼───────────────────┤││ヮレョンレんちゃん│5│GAMEBOY│├──┼─────────┼──┼───────────────────┤││PUZZLEBOBBLE│3│NINTENDO、GAMEBOY│├──┼─────────┼──┼───────────────────┤││BUBBLE│2│NINTENDO、GAMEBOY│├──┼─────────┼──┼───────────────────┤││ 小叮噹 四代│8│NINTENDO、GAMEBOY│├──┼─────────┼──┼───────────────────┤││幽遊白書四代│6│NINTENDO、GAMEBOY│├──┼─────────┼──┼───────────────────┤││新SD戰國傳│8│GAMEBOY│├──┼─────────┼──┼───────────────────┤││DOUBLEDRAGON│3│NINTENDO、GAMEBOY│├──┼─────────┼──┼───────────────────┤││BUBBLEBOBBLE│7│NINTENDO、GAMEBOY│├──┼─────────┼──┼───────────────────┤││FIFA│3│NINTENDO、GAMEBOY│├──┼─────────┼──┼───────────────────┤││魁男塾│3│NINTENDO、GAMEBOY│├──┼─────────┼──┼───────────────────┤││らんま1/2│3│GAMEBOY│├──┼─────────┼──┼───────────────────┤││超級米老鼠六代│2│NINTENDO、GAMEBOY│├──┼─────────┼──┼───────────────────┤││クレヨこしんちゃん│4│NINTENDO、GAMEBOY│││3│││├──┼─────────┼──┼───────────────────┤││ヮレヨこしんちヤん││NINTENDO、GAMEBOY│││4│││├──┼─────────┼──┼───────────────────┤││惡魔少年│6│GAMEBOY│├──┼─────────┼──┼───────────────────┤││第三次機器人大戰││GAMEBOY│├──┼─────────┼──┼───────────────────┤││ROBOCOP││NINTENDO、GAMEBOY│├──┼─────────┼──┼───────────────────┤││STARSWEEP│7│NINTENDO、GAMEBOY│├──┼─────────┼──┼───────────────────┤││マナザバイブル│3│NINTENDO、GAMEBOY│├──┼─────────┼──┼───────────────────┤││マキハオー│2│NINTENDO、GAMEBOY│├──┼─────────┼──┼───────────────────┤││NBAJAM││NINTENDO、GAMEBOY│├──┼─────────┼──┼───────────────────┤││蝙蝠俠4代│8│NINTENDO、GAMEBOY│├──┼─────────┼──┼───────────────────┤││小丑歷險記│6│NINTENDO、GAMEBOY│├──┼─────────┼──┼───────────────────┤││戀愛物語│4│GAMEBOY│├──┼─────────┼──┼───────────────────┤│101│ス-パ-チヤイニ-│6│NINTENDO、GAMEBOY│││ズラニド⒈⒉⒊│││├──┼─────────┼──┼───────────────────┤│102│POCAHONTAS│4│GAMEBOY│├──┼─────────┼──┼───────────────────┤│103│ホイホイ││NINTENDO、GAMEBOY│├──┼─────────┼──┼───────────────────┤│104│DOUBLEDRAGO││NINTENDO、GAMEBOY│├──┼─────────┼──┼───────────────────┤│105│ピワロス││NINTENDO、GAMEBOY│├──┼─────────┼──┼───────────────────┤│106│GOGOACKMAN││NINTENDO、GAMEBOY│├──┼─────────┼──┼───────────────────┤│107│BUGSBUNNY││NINTENDO、GAMEBOY│├──┼─────────┼──┼───────────────────┤│108│コリ-グ││NINTENDO、GAMEBOY│├──┼─────────┼──┼───────────────────┤│109│NAVYBLUE││NINTENDO、GAMEBOY│├──┼─────────┼──┼───────────────────┤│110│ブロツヮくずレGB││NINTENDO、GAMEBOY│├──┼─────────┼──┼───────────────────┤│111│ス-パ-チヤイニ-││NINTENDO、GAMEBOY│││ズラニド⒈⒉⒊│││├──┼─────────┼──┼───────────────────┤│112│らんま1/2││GAMEBOY│├──┼─────────┼──┼───────────────────┤│113│亂 太郎 ││NINTENDO、GAMEBOY│├──┼─────────┼──┼───────────────────┤│114│プリワラPOCKOT││NINTENDO、GAMEBOY│├──┼─────────┼──┼───────────────────┤│115│餓狼傳說││NINTENDO、GAMEBOY│├──┼─────────┼──┼───────────────────┤│116│小 丸子 ││GAMEBOY│├──┼─────────┼──┼───────────────────┤│117│超闘士激傳││NINTENDO、GAMEBOY│├──┼─────────┼──┼───────────────────┤│118│魔法陣││NINTENDO、GAMEBOY│├──┼─────────┼──┼───────────────────┤│119│避邪除妖一代││NINTENDO、GAMEBOY│├──┼─────────┼──┼───────────────────┤│120│飛龍の拳外傳││NINTENDO、GAMEBOY│├──┼─────────┼──┼───────────────────┤│121│侍魂三代││NINTENDO、GAMEBOY│├──┼─────────┼──┼───────────────────┤│122│口袋怪獸黃版││GAMEBOY、POCKETMONSTER、NINTENDO│├──┼─────────┼──┼───────────────────┤│123│口袋怪獸銀版││NINTENDO、GAMEBOY、POCKETMONSTER│├──┼─────────┼──┼───────────────────┤│124│口袋怪獸紅版││POCKETMONSTER│├──┼─────────┼──┼───────────────────┤│125│口袋怪獸金版││POCKETMONSTER│├──┼─────────┼──┼───────────────────┤│126│口袋怪獸綠版││POCKETMONSTER│├──┼─────────┼──┼───────────────────┤│127│熱血高校二代││NINTENDO、GAMEBOY│├──┼─────────┼──┼───────────────────┤│128│侍魂││NINTENDO、GAMEBOY│├──┼─────────┼──┼───────────────────┤│129│DOCKET3││NINTENDO、GAMEBOY│├──┼─────────┼──┼───────────────────┤│130│UNO2││NINTENDO、GAMEBOY│├──┼─────────┼──┼───────────────────┤│131│格鬥天王││NINTENDO、GAMEBOY│├──┼─────────┼──┼───────────────────┤│132│あにまるぶリ-だ-2││NINTENDO、GAMEBOY│├──┼─────────┼──┼───────────────────┤│133│小叮噹賽車二代││NINTENDO、GAMEBOY│├──┼─────────┼──┼───────────────────┤│134│忍者龜三代││NINTENDO、GAMEBOY│├──┼─────────┼──┼───────────────────┤│135│STRIKER││NINTENDO、GAMEBOY│├──┼─────────┼──┼───────────────────┤│136│卡片戰士││GAMEBOY│├──┼─────────┼──┼───────────────────┤│137│大金剛││NINTENDO、GAMEBOY、DONKEYKONG│├──┼─────────┼──┼───────────────────┤│138│瑪莉七代││GAMEBOY、瑪莉MARIO、SUPERMARIO、│││││MARIOBROS│├──┼─────────┼──┼───────────────────┤│139│TUROK││GAMEBOY│├──┼─────────┼──┼───────────────────┤│140│洛克人五代││NINTENDO、GAMEBOY│├──┼─────────┼──┼───────────────────┤│141│チヤイニズラニド││NINTENDO、GAMEBOY│├──┼─────────┼──┼───────────────────┤│142│SHAQFU││NINTENDO、GAMEBOY│├──┼─────────┼──┼───────────────────┤│143│轟炸超人五代││NINTENDO、GAMEBOY│├──┼─────────┼──┼───────────────────┤│144│CASSARSPALASE││NINTENDO、GAMEBOY│├──┼─────────┼──┼───────────────────┤│145│斬紅郎無雙劍││NINTENDO、GAMEBOY│├──┼─────────┼──┼───────────────────┤│146│昆蟲博士││NINTENDO、GAMEBOY│├──┼─────────┼──┼───────────────────┤│147│口袋怪獸青版││POCKETMONSTER│├──┼─────────┼──┼───────────────────┤│148│たまごち││NINTENDO、GAMEBOY│├──┼─────────┼──┼───────────────────┤│149│GBバスチツトボ-ル││NINTENDO、GAMEBOY│├──┼─────────┼──┼───────────────────┤│150│もんすたあレ-ス││NINTENDO、GAMEBOY│├──┼─────────┼──┼───────────────────┤│151│WBA(等)││NINTENDO、GAMEBOY│├──┼─────────┼──┼───────────────────┤│152│第二次機械人大戰││NINTENDO、GAMEBOY│├──┼─────────┼──┼───────────────────┤│153│薩爾達傳說││薩爾達傳說│├──┼─────────┼──┼───────────────────┤│154│THELOSTWORLD(等)││GAMEBOY│├──┼─────────┼──┼───────────────────┤│155│Sa.Ga3(等)││NINTENDO、GAMEBOY│├──┼─────────┼──┼───────────────────┤│156│名偵探柯南三代(等)││GAMEBOY│├──┼─────────┼──┼───────────────────┤│157│ 桃太郎 電車(等)││NINTENDO、GAMEBOY│├──┼─────────┼──┼───────────────────┤│158│霹靂殺手(等)││NINTENDO、GAMEBOY│├──┼─────────┼──┼───────────────────┤│159│ 魁南塾 (等)││NINTENDO、GAMEBOY│├──┼─────────┼──┼───────────────────┤│160│餓狼傳說(等)││NINTENDO、GAMEBOY│├──┼─────────┼──┼───────────────────┤│161│ヵラ町大事件││NINTENDO、GAMEBOY│├──┼─────────┼──┼───────────────────┤│162│turtles3(等)││NINTENDO、GAMEBOY│├──┼─────────┼──┼───────────────────┤│163│ 彈平 (等)││NINTENDO、GAMEBOY│├──┼─────────┼──┼───────────────────┤│164│侍魂││NINTENDO、GAMEBOY│├──┼─────────┼──┼───────────────────┤│165│鳥人戰士││NINTENDO、GAMEBOY│├──┼─────────┼──┼───────────────────┤│166│真人快打四代│9│NINTENDO、GAMEBOY│├──┼─────────┼──┼───────────────────┤│167│6~の金貸│5│NINTENDO、GAMEBOY│├──┼─────────┼──┼───────────────────┤│168│ピワロワ-│6│NINTENDO、GAMEBOY│├──┼─────────┼──┼───────────────────┤│169│米老鼠大戰│3│NINTENDO、GAMEBOY│├──┼─────────┼──┼───────────────────┤│170│超速│4│NINTENDO、GAMEBOY│├──┼─────────┼──┼───────────────────┤│171│雪人兄弟│7│NINTENDO、GAMEBOY│├──┼─────────┼──┼───────────────────┤│172│ABUG'SLIFE│9│GAMEBOY、POCKETMONSTER│├──┼─────────┼──┼───────────────────┤│173│WARIOLAND││NINTENDO、GAMEBOY│├──┼─────────┼──┼───────────────────┤│174│MARIOGOLF│4│瑪莉MARIO、SUPERMARIO、MARIOBROS│├──┼─────────┼──┼───────────────────┤│175│空想利學世界││NINTENDO、GAMEBOY│├──┼─────────┼──┼───────────────────┤│176│彈平│7│NINTENDO、GAMEBOY│├──┼─────────┼──┼───────────────────┤│177│超級瑪莉│7│瑪莉跳躍圖│├──┼─────────┼──┼───────────────────┤│178│ 瑪莉二代 (等)│6│NINTENDO、GAMEBOY│├──┼─────────┼──┼───────────────────┤│179│RAMPAGE│8│NINTENDO、GAMEBOY│├──┼─────────┼──┼───────────────────┤│180│GEX│2│GAMEBOY│├──┼─────────┼──┼───────────────────┤│181│ 劍勇 傳說││NINTENDO、GAMEBOY│├──┼─────────┼──┼───────────────────┤│182│兔寶寶大集合││NINTENDO、GAMEBOY│├──┼─────────┼──┼───────────────────┤│183│名人殺人事件│9│NINTENDO、GAMEBOY│├──┼─────────┼──┼───────────────────┤│184│MICKEYMOUSE│3│NINTENDO、GAMEBOY│├──┼─────────┼──┼───────────────────┤│185│ROCKMAN4│2│NINTENDO、GAMEBOY│├──┼─────────┼──┼───────────────────┤│186│POCKETMONSTER│4│POCKETMONSTER│├──┼─────────┼──┼───────────────────┤│187│ROCKMAN3│2│NINTENDO、GAMEBOY│├──┼─────────┼──┼───────────────────┤│188│鬥神傳││NINTENDO、GAMEBOY│├──┼─────────┼──┼───────────────────┤│189│MVPBASEBALL│2│NINTENDO、GAMEBOY│├──┼─────────┼──┼───────────────────┤│190│ROCKMAN2││NINTENDO、GAMEBOY│├──┼─────────┼──┼───────────────────┤│191│街頭賽車│9│NINTENDO、GAMEBOY│├──┼─────────┼──┼───────────────────┤│192│轟炸超人五代│7│GAMEBOY│├──┼─────────┼──┼───────────────────┤│193│戰鬥原始人│2│NINTENDO、GAMEBOY│├──┼─────────┼──┼───────────────────┤│194│冒險島三代│6│NINTENDO、GAMEBOY│├──┼─────────┼──┼───────────────────┤│195│BOMBERMAN│8│NINTENDO、GAMEBOY│├──┼─────────┼──┼───────────────────┤│196│ホづちタイズ│2│NINTENDO、GAMEBOY│├──┼─────────┼──┼───────────────────┤│197│英雄騎士傳(等)│6│GAMEBOY│├──┼─────────┼──┼───────────────────┤│198│源さん宇宙ヘ行く│4│NINTENDO│├──┼─────────┼──┼───────────────────┤│199│BUGSBUNNY│8│GAMEBOY│├──┼─────────┼──┼───────────────────┤│200│SNOWBROS│2│GAMEBOY│├──┼─────────┼──┼───────────────────┤│201│機器戰警│6│GAMEBOY│├──┼─────────┼──┼───────────────────┤│202│BOMBMAN│3│NINTENDO│├──┼─────────┼──┼───────────────────┤│203│轟炸超人十代│8│GAMEBOY│├──┼─────────┼──┼───────────────────┤│204│風塵英雄│5│GAMEBOY│├──┼─────────┼──┼───────────────────┤│205│MIB│7│GAMEBOY│├──┼─────────┼──┼───────────────────┤│216│原人三代│2│NINTENDO、GAMEBOY│├──┼─────────┼──┼───────────────────┤│207│ 卡拉姆 大事件││GAMEBOY│├──┼─────────┼──┼───────────────────┤│208│NAVYBLUE98││NINTENDO│├──┼─────────┼──┼───────────────────┤│209│ルげルワラシシワ│4│NINTENDO、GAMEBOY│├──┼─────────┼──┼───────────────────┤│210│月影村的怪物││NINTENDO、GAMEBOY│├──┼─────────┼──┼───────────────────┤│211│迷你チボ-イⅡ│4│NINTENDO、GAMEBOY│├──┼─────────┼──┼───────────────────┤│212│隱忍傳說│7│NINTENDO、GAMEBOY│├──┼─────────┼──┼───────────────────┤│213│ 鬼太郎 │6│NINTENDO、GAMEBOY│├──┼─────────┼──┼───────────────────┤│214│新機器人大戰│9│GAMEBOY│├──┼─────────┼──┼───────────────────┤│215│ 大貝獸 物語│4│NINTENDO、GAMEBOY│├──┼─────────┼──┼───────────────────┤│216│GODMEDICINE│9│NINTENDO、GAMEBOY│├──┼─────────┼──┼───────────────────┤│217│ドラコソワエスト│9│GAMEBOY│├──┼─────────┼──┼───────────────────┤│218│女子高校生2││NINTENDO、GAMEBOY│├──┼─────────┼──┼───────────────────┤│219│薩爾達傳說││GAMEBOY、薩爾達傳說│├──┼─────────┼──┼───────────────────┤│220│口袋賽馬(等)││NINTENDO、GAMEBOY│├──┼─────────┼──┼───────────────────┤│221│ANIMANIACS(等)││NINTENDO、GAMEBOY│├──┼─────────┼──┼───────────────────┤│222│超級中國人(等)││NINTENDO、GAMEBOY│├──┼─────────┼──┼───────────────────┤│223│ラトリスプラス(等)││NINTENDO、GAMEBOY│├──┼─────────┼──┼───────────────────┤│224│甲子園プロ野球(等)││NINTENDO、GAMEBOY│├──┼─────────┼──┼───────────────────┤│225│TORPEDORANGE(等)││NINTENDO、GAMEBOY│├──┼─────────┼──┼───────────────────┤│226│ドラスニしん(等)││NINTENDO、GAMEBOY│├──┼─────────┼──┼───────────────────┤│227│マサか傳說(等)││NINTENDO、GAMEBOY│├──┼─────────┼──┼───────────────────┤│228│金撲克王(等)││NINTENDO、GAMEBOY│├──┼─────────┼──┼───────────────────┤│229│ツインビ-(等)││NINTENDO、GAMEBOY│├──┼─────────┼──┼───────────────────┤│230│BEATMANIA││GAMEBOY│├──┼─────────┼──┼───────────────────┤│231│SUPERMARIO3││NINTENDO、GAMEBOY│├──┼─────────┼──┼───────────────────┤│232│WARIOLAND3(等)││GAMEBOY│├──┼─────────┼──┼───────────────────┤│233│口袋怪獸青版(等)││NINTENDO、GAMEBOY、POCKETMONSTER│├──┼─────────┼──┼───────────────────┤│234│爆釣烈傳(等)││NINTENDO、GAMEBOY│├──┼─────────┼──┼───────────────────┤│235│英雄騎士傳(等)││NINTENDO、GAMEBOY│├──┼─────────┼──┼───────────────────┤│236│DENNISMENACE│4│NINTENDO、GAMEBOY│├──┼─────────┼──┼───────────────────┤│237│魔法騎士│2│NINTENDO、GAMEBOY│├──┼─────────┼──┼───────────────────┤│238│GB原人2(等)││NINTENDO、GAMEBOY│├──┼─────────┼──┼───────────────────┤│239│口袋怪獸赤版(等)││POCKETMONSTER│├──┼─────────┼──┼───────────────────┤│240│ゼルダの傳說(等)││GAMEBOY、薩爾達傳說│├──┼─────────┼──┼───────────────────┤│241│007明日帝國││NINTENDO、GAMEBOY│├──┼─────────┼──┼───────────────────┤│242│96NBA││NINTENDO│├──┼─────────┼──┼───────────────────┤│243│DEATMANIA(等)││GAMEBOY│├──┼─────────┼──┼───────────────────┤│244│牧場物語(等)││NINTENDO、GAMEBOY│├──┼─────────┼──┼───────────────────┤│245│魔物之塔(等)││NINTENDO、GAMEBOY│├──┼─────────┼──┼───────────────────┤│246│餓狼傳說(等)││NINTENDO、DONKEYKONG│└──┴─────────┴──┴───────────────────┘附表三:
┌──┬─────────┬──┬───────────────────┬────┐│編號│遊戲名稱│數量│電腦著作名稱│著作權受││││││侵害之人│├──┼─────────┼──┼───────────────────┼────┤│1│36inl││DR.MARIO、瑪莉醫生圖│日商任天││││││堂公司│├──┼─────────┼──┼───────────────────┼────┤│2│35inl││DR.MARIO、瑪莉醫生圖、POCKETMONSTER│同右│├──┼─────────┼──┼───────────────────┼────┤│3│168inl││DR.MARIO、POCKETMONSTER│同右│├──┼─────────┼──┼───────────────────┼────┤│4│20inl││POCKETMONSTER│同右│├──┼─────────┼──┼───────────────────┼────┤│5│82inl││DR.MARIO、瑪莉醫生圖、POCKETMONSTER│同右│├──┼─────────┼──┼───────────────────┼────┤│6│42inl││DR.MARIO、瑪莉醫生圖、POCKETMONSTER│同右│├──┼─────────┼──┼───────────────────┼────┤│7│190inl││DR.MARIO、TENNIS、ALLEYWAY│同右│├──┼─────────┼──┼───────────────────┼────┤│8│64inl││DR.MARIO、瑪莉醫生圖、TENNIS、GOLF│同右│├──┼─────────┼──┼───────────────────┼────┤│9│91inl││DR.MARIO、ALLEYWAY│同右│├──┼─────────┼──┼───────────────────┼────┤││91inl││DR.MARIO、瑪莉醫生圖、ALLEYWAY│同右│├──┼─────────┼──┼───────────────────┼────┤││14in1│9│ALLEYWAY│同右│├──┼─────────┼──┼───────────────────┼────┤││52inl││ALLEYWAY│同右│├──┼─────────┼──┼───────────────────┼────┤││23inl│5│POCKETMONSTER│同右│├──┼─────────┼──┼───────────────────┼────┤││55inl││DR.MARIO、POCKETMONSTER│同右│├──┼─────────┼──┼───────────────────┼────┤││64inl│7│DR.MARIO、ALLEYWAY│同右│├──┼─────────┼──┼───────────────────┼────┤││11inl││ALLEYWAY、POCKETMONSTER│同右│├──┼─────────┼──┼───────────────────┼────┤││22inl││DR.MARIO、ALLEYWAY│同右│├──┼─────────┼──┼───────────────────┼────┤││76in1││DR.MARIO│同右│├──┼─────────┼──┼───────────────────┼────┤││27in1││POCKETMONSTER│同右│├──┼─────────┼──┼───────────────────┼────┤││20in1││POCKETMONSTER│同右│├──┼─────────┼──┼───────────────────┼────┤││11in1││DR.MARIO、瑪莉醫生圖、POCKETMONSTER│同右│├──┼─────────┼──┼───────────────────┼────┤││64in1││DR.MARIO、ALLEYWAY、GOLF│同右│├──┼─────────┼──┼───────────────────┼────┤││76in1││DR.MARIO、ALLEYWAY│同右│├──┼─────────┼──┼───────────────────┼────┤││6in1││DR.MARIO、瑪莉醫生圖│同右│├──┼─────────┼──┼───────────────────┼────┤││18in1│1│DR.MARIO、TETRIS、ALLEYWAY│同右│├──┼─────────┼──┼───────────────────┼────┤││7in1│9│DR.MARIO、ALLEYWAY│同右│├──┼─────────┼──┼───────────────────┼────┤││120in1││DR.MARIO、TEMMIS、ALLEYWAY│同右│├──┼─────────┼──┼───────────────────┼────┤││64in1││TENNISRIO│同右│├──┼─────────┼──┼───────────────────┼────┤││28in1││POCKETMONSTER│同右│├──┼─────────┼──┼───────────────────┼────┤││64in1││DR.MARIO、ALLEYWAY│同右│├──┼─────────┼──┼───────────────────┼────┤││76in1││DR.MARIO、ALLEYWAY│同右│├──┼─────────┼──┼───────────────────┼────┤││8in1││DR.MARIO│同右│├──┼─────────┼──┼───────────────────┼────┤││10in1││DR.MARIO│同右│├──┼─────────┼──┼───────────────────┼────┤││19in1││DR.MARIO│同右│├──┼─────────┼──┼───────────────────┼────┤││18in1││DR.MARIO、ALLEYWAY│同右│├──┼─────────┼──┼───────────────────┼────┤││11in1││TENNIS、GOLF│同右│├──┼─────────┼──┼───────────────────┼────┤││18in1││DR.MARIO、ALLEYWAY│同右│├──┼─────────┼──┼───────────────────┼────┤││11in1│3│POCKETMONSTER│同右│├──┼─────────┼──┼───────────────────┼────┤││2in1││POCKETMONSTER│同右│├──┼─────────┼──┼───────────────────┼────┤││27in1│3│POCKETMONSTER│同右│├──┼─────────┼──┼───────────────────┼────┤││25in1││DR.MARIO、ALLEYWAY│同右│├──┼─────────┼──┼───────────────────┼────┤││23in1││DR.MARIO、POCKETMONSTER│同右│├──┼─────────┼──┼───────────────────┼────┤││36in1││POCKETMONSTER│同右│├──┼─────────┼──┼───────────────────┼────┤││23in1││DR.MARIO、POCKETMONSTER│同右│├──┼─────────┼──┼───────────────────┼────┤││32in1││DR.MARIO、POCKETMONSTER│同右│├──┼─────────┼──┼───────────────────┼────┤││18in1││DR.MARIO│同右│├──┼─────────┼──┼───────────────────┼────┤││23in1││DR.MARIO、POCKETMONSTER│同右│├──┼─────────┼──┼───────────────────┼────┤││36in1││DR.MARIO│同右│├──┼─────────┼──┼───────────────────┼────┤││36in1││DR.MARIO、ALLEYWAY│同右│├──┼─────────┼──┼───────────────────┼────┤││33in1││DR.MARIO、POCKETMONSTER│同右│├──┼─────────┼──┼───────────────────┼────┤││52in1││DR.MARIO、ALLEYWAY│同右│├──┼─────────┼──┼───────────────────┼────┤││64in1││DR.MARIO、TENNIS、ALLEYWAY│同右│├──┼─────────┼──┼───────────────────┼────┤││52in1││DR.MARIO、POCKETMONSTER│同右│├──┼─────────┼──┼───────────────────┼────┤││18in1││DR.MARIO、ALLEYWAY│同右│├──┼─────────┼──┼───────────────────┼────┤││27in1││DR.MARIO、POCKETMONSTER│同右│├──┼─────────┼──┼───────────────────┼────┤││40in1││DR.MARIO、POCKETMONSTER│同右│├──┼─────────┼──┼───────────────────┼────┤││52in1││DR.MARIO│同右│├──┼─────────┼──┼───────────────────┼────┤││24in1││DR.MARIO、POCKETMONSTER│同右│├──┼─────────┼──┼───────────────────┼────┤││40in1││DR.MARIO、瑪莉醫生圖│同右│├──┼─────────┼──┼───────────────────┼────┤││2in1││POCKETMONSTER│同右│├──┼─────────┼──┼───────────────────┼────┤││ 瑪琍十 代(等)││DR.MARIOO│同右│├──┼─────────┼──┼───────────────────┼────┤││音速瑪琍│9│DR.MARIO│同右│├──┼─────────┼──┼───────────────────┼────┤││DONKEYKONG││DONKEYKONG│同右│├──┼─────────┼──┼───────────────────┼────┤││口袋怪獸銀版││POCKETMONSTER│同右│├──┼─────────┼──┼───────────────────┼────┤││口袋怪獸金版││POCKETMONSTER│同右│├──┼─────────┼──┼───────────────────┼────┤││口袋怪獸黃版││POKMONYELLOWVERSION│同右│├──┼─────────┼──┼───────────────────┼────┤││SUPERMARIOWORLD││SUPERMARIOWORLD│同右│├──┼─────────┼──┼───────────────────┼────┤││SUPERMARIOLAND││SUPERMARIOLAND│同右│├──┼─────────┼──┼───────────────────┼────┤││口袋怪獸銀版││POCKETMONSTER│同右│├──┼─────────┼──┼───────────────────┼────┤││口袋怪獸黃版││POKMONYELLOWVERSION│同右│├──┼─────────┼──┼───────────────────┼────┤││幽遊白書│6│遊遊記│同右│├──┼─────────┼──┼───────────────────┼────┤││DONKEYKONGLAND│5│DONKEYKONGLAND│同右│├──┼─────────┼──┼───────────────────┼────┤││口袋怪獸黃版││POKMONYELLOWVERSION│同右│├──┼─────────┼──┼───────────────────┼────┤││口袋怪獸銀版││POCKETMONSTER│同右│├──┼─────────┼──┼───────────────────┼────┤││口袋怪獸金版││POCKETMONSTER│同右│├──┼─────────┼──┼───────────────────┼────┤││大金剛││DONKEYKONG│同右│├──┼─────────┼──┼───────────────────┼────┤││薩爾達傳說││薩爾達傳說│同右│├──┼─────────┼──┼───────────────────┼────┤││MARIOGOLF│4│GOLF│同右│├──┼─────────┼──┼───────────────────┼────┤││超級瑪莉│7│DR.MARIO│同右│├──┼─────────┼──┼───────────────────┼────┤││POCKETMONSTER│4│POCKETMONSTER│同右│├──┼─────────┼──┼───────────────────┼────┤││薩爾達傳說││薩爾達傳說│同右│├──┼─────────┼──┼───────────────────┼────┤││SUPERMARIO3││DR.MARIO│同右│├──┼─────────┼──┼───────────────────┼────┤││WARIOLAND3(等)││DR.MARIO、WARIOLAND3│同右│└──┴─────────┴──┴───────────────────┴────┘附表四:
┌──┬───────────┬────────┬────┐│編號│電腦程式著作名稱│著作權受侵害之人│數量│├──┼───────────┼────────┼────┤│一│NBALive96│美商Electronic│十片││││Arts公司││└──┴───────────┴────────┴────┘附表五:
┌────┬─────────┬──────────┬──────┐│編號│侵害商標明細│遊戲名稱│數量│├────┼─────────┼──────────┼──────┤│一│Nintendo│5in1│十片│├────┼─────────┼──────────┼──────┤│二│同上│7in1│二十片│├────┼─────────┼──────────┼──────┤│三│同上│4in1│十片│├────┼─────────┼──────────┼──────┤│四│同上│瑪莉十代│十片│├────┼─────────┼──────────┼──────┤│五│同上│聖火列傳│十片│├────┼─────────┼──────────┼──────┤│六│同上│TINYTOON4│十片│├────┼─────────┼──────────┼──────┤│七│同上│世界賽車│十片│├────┼─────────┼──────────┼──────┤│八│同上│音速小子│十片│├────┼─────────┼──────────┼──────┤│九│同上│ 柯拉米 世界二代│二十片│├────┼─────────┼──────────┼──────┤│十│同上│口袋怪獸青版│六十片│├────┼─────────┼──────────┼──────┤│十一│同上│勇者鬥龍│二十片│├────┼─────────┼──────────┼──────┤│十二│同上│ 悟空 外傳│二十片│├────┼─────────┼──────────┼──────┤│十三│同上│孤島冒險│一百二十片│├────┼─────────┼──────────┼──────┤│十四│同上│惡魔城│十片│├────┼─────────┼──────────┼──────┤│十五│同上│TURUK│十片│├────┼─────────┼──────────┼──────┤│十六│同上│三國志│九十片│├────┼─────────┼──────────┼──────┤│十七│同上│MONTEZUMAS│十片│├────┼─────────┼──────────┼──────┤│十八│同上│小叮噹│一百十一片│├────┼─────────┼──────────┼──────┤│十九│同上│機械戰警│十片│├────┼─────────┼──────────┼──────┤│二十│同上│寶石怪獸│十片│├────┼─────────┼──────────┼──────┤│二一│同上│太陽寶石彩色版│十片│├────┼─────────┼──────────┼──────┤│二二│同上│BUGSBUNNY│十片│├────┼─────────┼──────────┼──────┤│二三│同上│コェモン│七片│├────┼─────────┼──────────┼──────┤│二四│同上│DANGEROUSCHASE│六片│├────┼─────────┼──────────┼──────┤│二五│同上│海のぬェ釣リこ│三片│├────┼─────────┼──────────┼──────┤│二六│同上│川のぬこ釣リろ│三片│├────┼─────────┼──────────┼──────┤│二七│同上│幽遊白書│六片│├────┼─────────┼──────────┼──────┤│二八│同上│大盜伍衛門四代│六片│├────┼─────────┼──────────┼──────┤│二九│同上│TOYSTORY│二片│├────┼─────────┼──────────┼──────┤│三十│同上│らんま1/2│二片│├────┼─────────┼──────────┼──────┤│三一│同上│ 亂太郎 │十片│├────┼─────────┼──────────┼──────┤│三二│同上│DONKEYKONGLAND│五片│├────┼─────────┼──────────┼──────┤│三三│同上│HELLOKITTY│五片│├────┼─────────┼──────────┼──────┤│三四│同上│三國英雄傳│十片│├────┼─────────┼──────────┼──────┤│三五│同上│JING│三片│├────┼─────────┼──────────┼──────┤│三六│同上│漢堡王│二片│├────┼─────────┼──────────┼──────┤│三七│同上│MYSTICQUESE│二片│├────┼─────────┼──────────┼──────┤│三八│同上│神奇機器人│三片│├────┼─────────┼──────────┼──────┤│三九│同上│ 達菲鴉尋寶 記│三片│├────┼─────────┼──────────┼──────┤│四十│同上│中國霸主│七片│├────┼─────────┼──────────┼──────┤│四一│同上│太空戰士│九片│├────┼─────────┼──────────┼──────┤│四二│同上│孤島小冒險者│四片│├────┼─────────┼──────────┼──────┤│四三│同上│NBAJAM99│十四片│├────┼─────────┼──────────┼──────┤│四四│同上│DRAGONBALLZ│六片│├────┼─────────┼──────────┼──────┤│四五│同上│ポヮット電車0│十片│├────┼─────────┼──────────┼──────┤│四六│同上│餓狼傳說│十片│├────┼─────────┼──────────┼──────┤│四七│同上│超級大金剛│十片│├────┼─────────┼──────────┼──────┤│四八│同上│不完全女子校生│十片│├────┼─────────┼──────────┼──────┤│四九│同上│第二次機械人大戰│二十片│├────┼─────────┼──────────┼──────┤│五十│同上│遊戲王│二十七片│├────┼─────────┼──────────┼──────┤│五一│同上│大力士│十片│├────┼─────────┼──────────┼──────┤│五二│同上│LASTBibleⅡ│十片│├────┼─────────┼──────────┼──────┤│五三│同上│NINKU忍空│十片│├────┼─────────┼──────────┼──────┤│五三│同上│HERCULES│十片│├────┼─────────┼──────────┼──────┤│五四│同上│ホイホイ│十片│├────┼─────────┼──────────┼──────┤│五五│同上│飛龍的拳│十片│├────┼─────────┼──────────┼──────┤│五六│同上│MORTALKOMBAT│十片│├────┼─────────┼──────────┼──────┤│五七│同上│チヤイニズランド│十片│├────┼─────────┼──────────┼──────┤│五八│同上│高氣壓ボ-イ│十片│├────┼─────────┼──────────┼──────┤│五九│同上│新機械人大戰│十片│├────┼─────────┼──────────┼──────┤│六十│同上│POCKETCOLOR│二十片│├────┼─────────┼──────────┼──────┤│六一│同上│MYSTICQUEST│十片│├────┼─────────┼──────────┼──────┤│六二│同上│THEHONCHBACKOF│十片││││NOFREDAME││├────┼─────────┼──────────┼──────┤│六三│同上│SD飛龍的拳外傳│十片│├────┼─────────┼──────────┼──────┤│六四│同上│GT房車賽│十片│├────┼─────────┼──────────┼──────┤│六五│同上│BIOINGGOMMANDO│十片│├────┼─────────┼──────────┼──────┤│六六│同上│第三次公開機械人│四十片││││大戰││├────┼─────────┼──────────┼──────┤│六七│同上│泰山│十片│├────┼─────────┼──────────┼──────┤│六八│同上│拳鬥王│十片│├────┼─────────┼──────────┼──────┤│六九│同上│蠟筆小新大事件│十片│├────┼─────────┼──────────┼──────┤│七十│同上│小丸子│十片│├────┼─────────┼──────────┼──────┤│七一│同上│JungleStrike│十片│├────┼─────────┼──────────┼──────┤│七二│同上│純愛手扎│九片│├────┼─────────┼──────────┼──────┤│七三│同上│銃鋼戰記│五片│├────┼─────────┼──────────┼──────┤│七四│同上│GB-beat│十一片│├────┼─────────┼──────────┼──────┤│七五│同上│ラヨOQ│七片│├────┼─────────┼──────────┼──────┤│七六│同上│獨角仙篇│二片│├────┼─────────┼──────────┼──────┤│七七│同上│泡泡龍四代│七片│├────┼─────────┼──────────┼──────┤│七八│同上│爆走戰記│五片│├────┼─────────┼──────────┼──────┤│七九│同上│ROCKMAN│十四片│├────┼─────────┼──────────┼──────┤│八十│同上│ROCKMAN5│十片│├────┼─────────┼──────────┼──────┤│八一│同上│POCKETTALES│四片│├────┼─────────┼──────────┼──────┤│八二│同上│コレワシソGB│四片│├────┼─────────┼──────────┼──────┤│八三│同上│音速小子7│三片│├────┼─────────┼──────────┼──────┤│八四│同上│名偵探柯南二代│八片│├────┼─────────┼──────────┼──────┤│八五│同上│ROCKMAN8│五片│├────┼─────────┼──────────┼──────┤│八六│同上│B.B-daman│七片│├────┼─────────┼──────────┼──────┤│八七│同上│甲子園│四片│├────┼─────────┼──────────┼──────┤│八八│同上│SPYV.SSPY│二片│├────┼─────────┼──────────┼──────┤│八九│同上│源さん宇宙へ行く│四片│├────┼─────────┼──────────┼──────┤│九0│同上│飛龍的拳EX│九片│├────┼─────────┼──────────┼──────┤│九一│同上│口袋賽馬│二片│├────┼─────────┼──────────┼──────┤│九二│同上│Bombermanquest│五片│├────┼─────────┼──────────┼──────┤│九三│同上│電車2│三片│├────┼─────────┼──────────┼──────┤│九四│同上│光之勇者│五片│├────┼─────────┼──────────┼──────┤│九五│同上│NBALife96│十片│├────┼─────────┼──────────┼──────┤│九六│同上│口袋怪獸銀打鬥版│六十七片│├────┼─────────┼──────────┼──────┤│九七│同上│四駐GB│二片│├────┼─────────┼──────────┼──────┤│九八│同上│FIGHTERTS'97│二十七片│├────┼─────────┼──────────┼──────┤│九九│同上│釣魚太郎4│二片│├────┼─────────┼──────────┼──────┤│一00│同上│怪獸牧場│十片│├────┼─────────┼──────────┼──────┤│一0一│同上│信長的野望│六片│├────┼─────────┼──────────┼──────┤│一0二│同上│第三次機械人大戰│八片│├────┼─────────┼──────────┼──────┤│一0三│同上│LASTBible│八片│├────┼─────────┼──────────┼──────┤│一0四│同上│勇者鬥惡龍│九片│├────┼─────────┼──────────┼──────┤│一0五│同上│ス-パロ大戰│四片│├────┼─────────┼──────────┼──────┤│一0六│同上│卡拉姆大事件│二十片│├────┼─────────┼──────────┼──────┤│一0七│同上│銀河之星│二十片│├────┼─────────┼──────────┼──────┤│一0八│同上│ゼルダの傳說│十片│├────┼─────────┼──────────┼──────┤│一0九│同上│ 庫洛 魔法使│四片│├────┼─────────┼──────────┼──────┤│一一0│同上│本格派戰略│二片│├────┼─────────┼──────────┼──────┤│一一一│同上│onin│三片│├一───┼─────────┼──────────┼──────┤│一一二│同上│模擬農場│十片│├────┼─────────┼──────────┼──────┤│一一三│同上│TokyoDisney│二片││││Land││├────┼─────────┼──────────┼──────┤│一一四│同上│太陽寶石│三片│├────┼─────────┼──────────┼──────┤│一一五│同上│Speedy│十片│├────┼─────────┼──────────┼──────┤│一一六│同上│Pocketcolor│十片│├────┴─────────┴──────────┴──────┤│共計一四四八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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