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106年度桃簡字第826號民事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桃簡字第826號
原   告  趙瑀
訴訟代理人  周敬智
被   告 伊果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明祥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
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106年11月16日下午2
時54分,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開庭。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11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吳佩玲
本裁定不得抗告。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13  日
               書記官 王冠雁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