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5年除字第77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1月1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5年度除字第775號聲請人乙○○代理人甲○○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95年11月1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64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5年11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5年11月17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王本源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5年11月17日
書記官陳淑女┌──────────────────────────────────────────────────┐│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95年度催字第645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敦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5ND-28379-0│││1000││├─┼───────────────┼──────────────┼────┼───┼────┼───┤│2│敦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5ND-28380-6│││1000││├─┼───────────────┼──────────────┼────┼───┼────┼───┤│3│敦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5ND-28381-8│││1000││├─┼───────────────┼──────────────┼────┼───┼────┼───┤│4│敦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5ND-28382-0│││1000││├─┼───────────────┼──────────────┼────┼───┼────┼───┤│5│敦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5ND-28383-1│││1000││├─┼───────────────┼──────────────┼────┼───┼────┼───┤│6│敦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5ND-28384-3│││1000││├─┼───────────────┼──────────────┼────┼───┼────┼───┤│7│敦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5ND-28385-5│││1000││├─┼───────────────┼──────────────┼────┼───┼────┼───┤│8│敦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5ND-28386-7│││1000││├─┼───────────────┼──────────────┼────┼───┼────┼───┤│9│敦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5ND-28387-9│││1000││├─┼───────────────┼──────────────┼────┼───┼────┼───┤│0│敦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5ND-28388-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