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除字第120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除字第120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5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5年度除字第1206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4年度催字第364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5年5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5年5月30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蔡如琪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5年5月30日
書記官劉寶鈴┌────────────────────────────────────────────────────────┐│附表:95年度除字第1206號│├──┬─────────┬─────────────┬───────────┬─────┬──────┬────┤│編號│發行公司│受益憑證名稱│受益憑證號碼│張數│單位數│備考│├──┼─────────┼─────────────┼───────────┼─────┼──────┼────┤│001│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統一店頭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Z0000000000-0│1│4902││││份有限公司│金│││││├──┼─────────┼─────────────┼───────────┼─────┼──────┼────┤│002│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双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0│1│952.4││││份有限公司││││││├──┼─────────┼─────────────┼───────────┼─────┼──────┼────┤│003│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双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0│1│952.4││││份有限公司││││││├──┼─────────┼─────────────┼───────────┼─────┼──────┼────┤│004│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双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0│1│952.4││││份有限公司││││││├──┼─────────┼─────────────┼───────────┼─────┼──────┼────┤│005│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双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0│1│952.4││││份有限公司││││││├──┼─────────┼─────────────┼───────────┼─────┼──────┼────┤│006│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双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0│1│952.4││││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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