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253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2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2536號聲請人 劉錫修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49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9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9月27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蘇嘉豐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0年9月27日
書記官林鈞婷┌──────────────────────────────┐│附表:100年度除字第253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001│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股票│1│14│├──┼──────────┼───────┼──┼──┼──┤│002│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股票│1│9│├──┼──────────┼───────┼──┼──┼──┤│003│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股票│1│6│├──┼──────────┼───────┼──┼──┼──┤│004│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股票│1│1│├──┼──────────┼───────┼──┼──┼──┤│005│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股票│1│3│├──┼──────────┼───────┼──┼──┼──┤│006│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股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