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度重訴字第108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重訴字第108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9月27日

裁判案由:排除侵害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重訴字第一○八一號
原告蔡菊即祭祀公業 蔡山 管理人訴訟代理人乙○○被告戊○○
丙○○丁○○己○○共同訴訟代理人甲○○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五庭~B審判長法官張惠立~B法官王邁揚~B法官何世全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B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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