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票字第1641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1月29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95年度票字第16416號聲請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甲○○、乙○○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本票原本。
中華民國95年11月29日
簡易庭法官卓立婷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5年11月29日
書記官蘇萱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票字第1641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1月29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95年度票字第16416號聲請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甲○○、乙○○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本票原本。
中華民國95年11月29日
簡易庭法官卓立婷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5年11月29日
書記官蘇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