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簡易庭107年度士小字第584號民事裁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士小字第584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法定代理人  唐彥博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原告 喬念平 間請求給付獎金事件,上訴
人對於民國107年7月31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5萬4154元,應徵第二審裁
判費15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32第
2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
5日內逕向本庭(臺北市○○○路○段○號)如數補繳,逾期不
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21  日
           士林簡易庭法 官 楊舒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21  日
                書記官 黃啓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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