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家陸許字第1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家陸許字第1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9月25日

裁判案由:裁定認可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家陸許字第17號聲請人OOO住○○市○○區○○街0段000巷0號相對人OOO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大陸地區離婚等判決認可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大陸地區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粵03民終8717號民事判決書(原審案號:大陸地區廣東省深圳市○○區○○○○○0000○○0000○○0000號,於西元0000年0月00日生效),准予認可。
二、聲請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為大陸地區人民,與聲請人於民國87年11月16日結婚,嗣經大陸地區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粵03民終8717號,認大陸地區東省深圳市○○區○○○○○0000○○0000○○0000號判決准聲請人與相對人離婚,及分配兩造夫妻剩餘財產部分無誤,應予維持,而駁回相對人上訴,該判決已於西元2018年6月28日確定生效,且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下稱海基會)驗證屬實,爰聲請裁定認可等語。
二、按在大陸地區作成之民事確定裁判、民事仲裁判斷,不違背臺灣地區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得聲請法院裁定認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4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按依前開條例第74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認可之民事確定裁判,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68條亦定有明文。再按在大陸地區作成之文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者,推定為真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條定有明文。而依前開規定推定為真正之文書,其實質上證據力,由法院或有關主管機關認定;文書內容與待證事實有關,且屬可信者,有實質上證據力,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9條亦有規定。
三、經查:㈠聲請人主張相對人為大陸地區人民,與聲請人於87年11月16
日結婚,兩造之婚姻關係業經大陸地區法院判決離婚,並分配兩造夫妻剩餘財產,且已生效等事實,業據提出戶籍謄本、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粵03民終8717號民事判決書、廣東省深圳市○○區○○○○○0000○○0000○○0000號民事判決書為證,且該資料影本經大陸地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公證處證明與原本相符,有該公證處西元2024年6月18日(2024)深南証字第6085號及西元2024年4月23日(2024)深南証字第3624號公證書在卷可稽,且前開公證書業經我國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無訛,有該基金會113年7月15日(113)中核字第052734號、113年6月3日(113)中核字第042824號證明書在卷可稽,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條之規定,應推定該大陸地區作成之文書為真正,堪認聲請人主張為真實。
㈡本件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粵03民終8717號民
事判決內容略以:「原審法院認為:婚姻關係的建立與維繫應以夫妻感情為基礎。OOO、OOO婚後較長時間內感情尚可,但此后未能妥善處理夫妻矛盾,法院作出(2015)深南法民一初字第66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不予准許OOO、OOO離婚後,雙方夫妻感情未能得到實質性修復與改善;現OOO再次提起離婚訴訟,OOO亦表示同意離婚,經調解無和好可能,足見O
OO、OOO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故法院准許OOO、OOO離婚。本案爭議焦點主要為財產分割問題…對雙方訟爭的各項財產分割處理如下:…1.鉦鑫公司股權…因該項財產涉及案外人利益,法院在本案中不予處理…2.奇果聚公司股權。奇果聚公司係OOO一人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OOO、OOO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法院確定奇果聚公司股權歸OOO所有,由OOO按照審計確認的奇果聚公司淨資產數額給予OOO50%的補償,即人民幣435847.11元…3.新豐盛公司股權。根據法院向新豐盛公司調查情況,OOO係該公司隱名股東,持股比例為5%,但復函同時稱OOO尚有部分出資未繳足,公司目前處於虧損狀態。因本案中未對新豐盛公司資產進行審計,無法核實OOO是否欠繳出資並確定其投資權益…法院對OOO所持新豐盛公司股權暫不予處理,雙方可另循法律途徑解決…二、房產1.城市山林7-6C房產。該房產為OOO、OOO婚後購買…法院依法認定城市山林7-6C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結合該房產的產權登記以及實際居住使用狀況,法院酌情確定該房產歸OOO所有,由OOO補償OOO一半價款即人民幣0000000.5元…2.城市山林7-6B房產。該房產購買于OOO、OOO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後轉讓他人…法院認為OOO行為可視為隱藏夫妻共同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在分割該項財產時應予少分…並確定OOO分得剩餘部分的60%即人民幣0000000元…3.邊檢小區A棟101、102房產…法院認定邊檢小區A棟101、102房產應納入本案財產分配範圍,根據集資建房合同簽訂和房產使用情況,法院酌情確定該房產由OOO占有使用,由OOO補償OOO一半價款即人民幣0000000元…4.嘉葆潤房產。該房產原登記在OOO和 孔薇 名下,後在雙方第一次離婚訴訟期間變更登記至 杜鵑 名下。因該房產或售房款的分割涉及案外人利益,不宜在本案離婚糾紛中直接處理,OOO、OOO可與相關權利人另循法律途徑解決。5.光耀城房產。光耀城房產登記在孔薇名下,因該房產分割涉及案外人利益,不宜在本案離婚糾紛中直接處理,OOO、OOO可與相關權利人另循法律途徑解决。三、OOO銀行帳戶款項。O
OO、OOO確認OOO帳戶餘款為鉦鑫公司在境外的部分經營貨款…在已認定現有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鉦鑫公司股權實際為OOO、OOO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况下,對鉦鑫公司貨款亦不宜在本案中直接處理…原法院判決:....。本院第二審審理查明,原審判決查明事實清楚,本院予以確認…上訴人OOO的上訴理由均不成立,本院均不予支持。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等語。
㈢綜觀上開判決內容,雖大陸地區與我國法律不盡相同,然尚
不致違背我國有關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等規定之基本精神,亦符合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舉證責任分配之原則,足認上開大陸地區判決認事用法,並未違背我國法律有關規定。則依上堪認前開民事判決書為真正,且難認有何違背臺灣地區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揆諸前揭規定,聲請人之聲請,於法尚無不合,為有理由,應予認可。
四、依家事事件法第97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3年9月25日
家事法庭法官江奇峰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書記官黃鈺卉中華民國1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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