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度附民字第27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附民字第27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18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二七六號
原告甲○○被告乙○○右列被告乙○○因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八日法官陳明偉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