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司催字第113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5月20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催字第1139號聲請人盈勝企業社法定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正確之支票發票人名稱(附表內容與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內容不符)。
中華民國99年5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嘉怡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司催字第113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5月20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催字第1139號聲請人盈勝企業社法定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正確之支票發票人名稱(附表內容與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內容不符)。
中華民國99年5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