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888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聲減字第88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4月21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刑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8888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於臺灣臺南監獄執行中上列受刑人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已經判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並定應執行刑(96年度聲減字第534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一編號1、2、3、4、7、8所示之罪,各減為如附表一編號1、2、3、4、7、8所示之刑,前開各罪減得之刑與如附表一編號5、6、9所示不得減刑之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年,併科罰金新台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褫奪公權伍年。所犯如附表二編號1、2、4、5、6、7所示之罪,各減為如附表二編號1、2、
4、5、6、7所示之刑。附表二編號1、2所示各罪減得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褫奪公權壹年陸月;附表二編號4、5、6、7所示各罪減得之刑與附表二編號3所示不得減刑之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褫奪公權參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於如附表一、二所列日期犯偽造文書等罪,分別經法院判處如附表一、二所列之刑,均經確定在案,其所犯如附表一編號1、2、3、4、7、8所示之罪及如附表二編號1、2、4、5、6、7所示之罪,犯罪時間均在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所犯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聲請分別就前開附表一編號1、2、3、4、7、8所示各罪減得之刑與附表一編號5、6、9所示不得減刑之罪所處之刑;附表二編號1、2所示各罪減得之刑;附表編號4、5、6、7所示各罪減得之刑與附表二編號3所示不得減刑之罪所處之刑,各定其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經核聲請意旨尚無不合,應予准許。查受刑人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後,刑法於95年7月1日修正施行,被告於裁判確定前犯數罪,需併合處罰時,依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20年。而修正後之第51條第5款,將定執行刑之上限改為有期徒刑30年,兩相比較,以舊法有利於被告,依刑法第2條第1項之意旨,定執行刑部分應適用舊法處斷,附此敘明。
三、據上論斷,應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
3款、第8條第3項、第10條第1項、第2項、第11條、第12條,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第42條第3項,95年7月1日修正施行前刑法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4月21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陳思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華民國97年4月23日
書記官何慧娟附表一┌──────┬─────────┬─────────┬─────────┐│編號│1│2│3│├──────┼─────────┼─────────┼─────────┤│罪名│偽造文書│偽造文書│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94年7月2日│94年12月16日│94年8月間至94年12│││││月16日│├──────┼─────────┼─────────┼─────────┤│偵查機關│嘉義地檢94年度偵字│高雄地檢95年度偵字│高雄地檢95年度毒偵││年度案號│第3840號│第5183號│字第2400號│├───┬──┼─────────┼─────────┼─────────┤││法院│嘉義地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最後│案號│95年度簡上字第55號│95年度簡上字第375│95年度訴字第1209號│││││號│││事實審├──┼─────────┼─────────┼─────────┤││判決│95年6月30日│95年6月30日│95年5月26日│││日期││││├───┼──┼─────────┼─────────┼─────────┤││法院│嘉義地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確定├──┼─────────┼─────────┼─────────┤││案號│95年度簡上第55號│95年度簡上字第375│95年度訴字第1209號│││││號│││判決├──┼─────────┼─────────┼─────────┤││確定│95年6月30日│95年6月30日│96年9月11日│││日期││││├───┴──┼─────────┼─────────┼─────────┤│所犯法條│刑法第216條│刑法第217條1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1項│├──────┼─────────┼─────────┼─────────┤│減刑後刑度│有期徒刑1月15日│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4月15日││││││├──────┼─────────┼─────────┼─────────┤│備考││││└──────┴─────────┴─────────┴─────────┘┌──────┬─────────┬─────────┬─────────┐│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3年2月、併│有期徒刑9年、褫奪││││科罰金新台幣30000│公權5年││││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犯罪日期│94年8月間至94年12│94年7月2日│93年7月19日│││月16日│││├──────┼─────────┼─────────┼─────────┤│偵查機關│高雄地檢95年度毒偵│嘉義地檢94年度偵字│高雄地檢93年度偵字││年度案號│字第2400號│第3839號│第14490號│├───┬──┼─────────┼─────────┼─────────┤││法院│高雄地院│臺南高分院│高雄高分院││├──┼─────────┼─────────┼─────────┤│最後│案號│95年度訴字第1209號│95年度上訴字第404│95年度上訴字第1982│││││號│號││事實審├──┼─────────┼─────────┼─────────┤││判決│95年5月26日│95年8月17日│96年1月4日│││日期││││├───┼──┼─────────┼─────────┼─────────┤││法院│高雄地院│臺南高分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95年度訴字第1209號│95年度上訴字第404│96年度台上字第1485│││││號│號││判決├──┼─────────┼─────────┼─────────┤││確定│96年9月11日│95年9月7日│96年3月22日│││日期││││├───┴──┼─────────┼─────────┼─────────┤│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2項│例8條4項│4條2項│├──────┼─────────┼─────────┼─────────┤│減刑後刑度│有期徒刑2月15日│不應減刑│不應減刑││││││├──────┼─────────┼─────────┼─────────┤│備考││││└──────┴─────────┴─────────┴─────────┘┌──────┬─────────┬─────────┬─────────┐│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12年│├──────┼─────────┼─────────┼─────────┤│犯罪日期│94年12月16日│94年12月16日│94年12月16日││││││├──────┼─────────┼─────────┼─────────┤│偵查機關│高雄地檢94年度偵字│高雄地檢94年度偵字│高雄地檢94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8899號│第28899號│第28899號│├───┬──┼─────────┼─────────┼─────────┤││法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高雄高分院││├──┼─────────┼─────────┼─────────┤│最後│案號│95年度訴字第1231號│95年度訴字第1231號│95年度上訴字第128││││││號││事實審├──┼─────────┼─────────┼─────────┤││判決│95年11月21日│95年11月21日│96年7月12日│││日期││││├───┼──┼─────────┼─────────┼─────────┤││法院│高雄高分院│高雄高分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96年度上訴第128號│96年度上訴第128號│96年度臺上第5781號││││││││判決├──┼─────────┼─────────┼─────────┤││確定│96年4月19日│96年4月19日│96年10月26日│││日期││││├───┴──┼─────────┼─────────┼─────────┤│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1項│11條2項│4條1項│├──────┼─────────┼─────────┼─────────┤│減刑後刑度│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4月│不合減刑││││││├──────┼─────────┼─────────┼─────────┤│備考│編號7、8曾定應執│同左││││行有期徒刑1年│││└──────┴─────────┴─────────┴─────────┘附表二┌──────┬─────────┬─────────┬─────────┐│編號│1│2│3│├──────┼─────────┼─────────┼─────────┤│罪名│麻藥│煙毒│販賣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3年4月、褫│有期徒刑10年、褫奪││││奪公權3年│公權3年│├──────┼─────────┼─────────┼─────────┤│犯罪日期│81年1月8日│81年2月21日│82年10月17日│├──────┼─────────┼─────────┼─────────┤│偵查機關│高雄地檢82年度偵字│高雄地檢82年度偵字│高雄地檢82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4171號│第3171、5572號│第22461號│├───┬──┼─────────┼─────────┼─────────┤││法院│高雄地院│高雄高分院│高雄高分院││├──┼─────────┼─────────┼─────────┤│最後│案號│82年度易字第5033號│82年度上訴字第2847│83年度上訴字第2948│││││號│號││事實審├──┼─────────┼─────────┼─────────┤││判決│82年9月3日│82年10月5日│84年5月16日│││日期││││├───┼──┼─────────┼─────────┼─────────┤││法院│高雄地院│高雄高分院│高雄高分院││確定├──┼─────────┼─────────┼─────────┤││案號│82年度易字第5033號│82年度上訴字第2847│83年度上訴字第2948│││││號│號││判決├──┼─────────┼─────────┼─────────┤││確定│82年10月1日│83年10月5日│84年5月16日│││日期││││├───┴──┼─────────┼─────────┼─────────┤│所犯法條│12條之1│9條1項│4條2項││││││├──────┼─────────┼─────────┼─────────┤│減刑後刑度│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1年8月、褫│不合減刑││││奪公權1年6月││├──────┼─────────┼─────────┼─────────┤│備考│編號1、2曾定應執│同左│編號3、4、5、6│││行刑有期徒刑3年6││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月,褫奪公權3年││14年,褫奪公權3年││││││└──────┴─────────┴─────────┴─────────┘┌──────┬─────────┬─────────┬─────────┐│編號│4│5│6│├──────┼─────────┼─────────┼─────────┤│罪名│麻藥│煙毒│偽造署押│├──────┼─────────┼─────────┼─────────┤│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3年6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82年9月4日至83年6│82年10月6日至83年6│83年4月10日至83年│││月5日│月5日│4月11日│├──────┼─────────┼─────────┼─────────┤│偵查機關│高雄地檢82年度偵字│高雄地檢82年度偵字│高雄地檢83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2461號│第22461號│第21807號│├───┬──┼─────────┼─────────┼─────────┤││法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最後│案號│83年度訴緝字第218│83年度訴緝字第218│84年度易字第742號││││號│號│││事實審├──┼─────────┼─────────┼─────────┤││判決│83年9月15日│83年9月15日│84年2月27日│││日期││││├───┼──┼─────────┼─────────┼─────────┤││法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高雄地院││確定├──┼─────────┼─────────┼─────────┤││案號│83年度訴緝第218號│83年度訴緝第218號│84年度易字第742號││││││││判決├──┼─────────┼─────────┼─────────┤││確定│83年11月21日│83年11月21日│84年5月7日│││日期││││├───┴──┼─────────┼─────────┼─────────┤│所犯法條│12條之1│9條1項│刑法第217條1項││││││├──────┼─────────┼─────────┼─────────┤│減刑後刑度│有期徒刑3月15日│有期徒刑1年9月│有期徒刑2月15日││││││├──────┼─────────┼─────────┼─────────┤│備考│編號3、4、5、6│同左│同左│││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3年││││││││└──────┴─────────┴─────────┴─────────┘┌──────┬─────────┐│編號│7│├──────┼─────────┤│罪名│妨害兵役│├──────┼─────────┤│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83年1月11日│├──────┼─────────┤│偵查機關│高雄地檢84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6673號│├───┬──┼─────────┤││法院│高雄地院││├──┼─────────┤│最後│案號│84年度易字第1250號││││││事實審├──┼─────────┤││判決│84年3月16日│││日期││├───┼──┼─────────┤││法院│高雄地院││確定├──┼─────────┤││案號│84年度易第1250號││││││判決├──┼─────────┤││確定│84年4月6日│││日期││├───┴──┼─────────┤│所犯法條│11條1項││││├──────┼─────────┤│減刑後刑度│有期徒刑1月15日││││├──────┼─────────┤│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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