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92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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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9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11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926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餘股被告劉振隆選任辯護人鄭秀珠律師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年度調偵字第
195號),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1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王素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1日
書記官詹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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