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易字第12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09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易字第1200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湘安選任辯護人魏琳珊律師
裘佩恩律師被告 王紫筠 (原名 王雅玲 )選任辯護人 鄭瑞崙 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5月9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莊珮君
法官沈宗興法官饒佩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5月9日
書記官林芊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