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1年度東簡字第220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1年東簡字第22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1年度東簡字第220號聲請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宗正上列被告因妨害風化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1年度速偵字第40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吳宗正販賣猥褻之影音光碟,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猥褻影音光碟壹佰壹拾片,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核被告吳宗正所為,係犯刑法第235條第1項之販賣猥褻影音光碟片罪;被告意圖販賣而持有猥褻影音光碟片之低度行為,應為販賣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又被告自民國99年12月間某日起至101年7月16日本件為警查獲前之販賣猥褻影音光碟片犯行,係基於販賣猥褻物品以營利之單一犯意,於相接連之期間內,在同一場所反覆而為者,所侵害者復為同一社會法益,屬包括一罪之集合犯,應論以一販賣猥褻影音光碟片罪。爰審酌被告之牟利動機、販賣猥褻影音光碟片之數量、期間、其行為對於社會善良風俗所生之危害程度,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稱良好等一切情狀,認檢察官之求刑尚屬適當,故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扣案附表所示之猥褻影音光碟片110片,均屬猥褻物品,應依刑法第235條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1條之1第3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235條第1項、第3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後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四、本件係被告於偵查中自白,並向檢察官表示願受科刑之範圍,經檢察官同意記明筆錄,且未有刑事訴訟法第451條之1第
4項但書所列各款情形,本院依檢察官表明之求刑範圍而為科刑判決,依同法第455條之1第2項規定,被告及檢察官均不得上訴,併此敘明。
中華民國101年8月31日
臺東簡易庭法官陳弘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上訴。
書記官蘇美琴中華民國101年9月4日附表:(單位:片)┌──┬───────────────────┬──┐│編號│光碟片名│數量│├──┼───────────────────┼──┤│1│JAPANESEGIRLDREAM日本│1│├──┼───────────────────┼──┤│2│舞(上集)│1│├──┼───────────────────┼──┤│3│舞(下集)│1│├──┼───────────────────┼──┤│4│秀色│1│├──┼───────────────────┼──┤│5│唇香體香女人香│1│├──┼───────────────────┼──┤│6│女教師│1│├──┼───────────────────┼──┤│7│桃花源│2│├──┼───────────────────┼──┤│8│快樂屋│4│├──┼───────────────────┼──┤│9│香港黃業│1│├──┼───────────────────┼──┤│10│愛愛│1│├──┼───────────────────┼──┤│11│吸奶器教學│1│├──┼───────────────────┼──┤│12│新好色客│45│├──┼───────────────────┼──┤│13│新魅力西洋風│5│├──┼───────────────────┼──┤│14│亂濤│2│├──┼───────────────────┼──┤│15│中文字幕│30│├──┼───────────────────┼──┤│16│西洋│13│├──┴───────────────────┼──┤│合計│110│└──────────────────────┴──┘附錄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235條(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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