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訴字第2865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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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6年上訴字第286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3月09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上訴字第2865號上訴人即被告 徐璿浩 上列上訴人因詐欺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審訴字第452號,中華民國106年7月3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3月9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楊力進
法官蘇揚旭法官沈君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彭于瑛中華民國10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