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100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10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18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1000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顏昭宇上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0年度執聲字第56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顏昭宇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宣告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壹月。
理由
一、受刑人顏昭宇因持有第一級毒品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3月18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鍾堯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吳淑願中華民國100年3月18日附表:
受刑人顏昭宇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持有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8年│├────────┼─────────┼─────────┼─────────┤│犯罪日期│99年4月21日│98年7月至98年12月│98年7月至98年12月││││間某日│間某日│├────────┼─────────┼─────────┼─────────┤│偵查機關│臺中地檢署99年度偵│臺中地檢署99年度偵│臺中地檢署99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0455號│字第11017號│字第11017號│├───┬────┼─────────┼─────────┼─────────┤││法院│本院│本院│本院││├────┼─────────┼─────────┼─────────┤│最後│案號│99年度易字第3373號│99年度訴字第2418號│99年度訴字第2418號││事實審├────┼─────────┼─────────┼─────────┤││判決│99年11月25日│99年11月30日│99年11月30日│││日期││││├───┼────┼─────────┼─────────┼─────────┤││法院│本院│本院│本院││├────┼─────────┼─────────┼─────────┤│確定│案號│99年度易字第3373號│99年度訴字第2418號│99年度訴字第2418號││判決├────┼─────────┼─────────┼─────────┤││判決│99年12月13日│99年12月27日│99年12月27日│││確定日期││││├────────┼─────────┼─────────┼─────────┤│備註│臺中地檢署100年度│臺中地檢署100年度│臺中地檢署100年度│││執字第309號│執字第391號│執字第391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8年│├────────┼─────────┼─────────┼─────────┤│犯罪日期│98年7至98年12月間│99年2月10日│99年2月16日│││某日│││├────────┼─────────┼─────────┼─────────┤│偵查機關│臺中地檢署99年度偵│臺中地檢署99年度偵│臺中地檢署99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11017號│字第11017號│字第11017號│├───┬────┼─────────┼─────────┼─────────┤││法院│本院│本院│本院││├────┼─────────┼─────────┼─────────┤│最後│案號│99年度訴字第2418號│99年度訴字第2418號│99年度訴字第2418號││事實審├────┼─────────┼─────────┼─────────┤││判決│99年11月30日│99年11月30日│99年11月30日│││日期││││├───┼────┼─────────┼─────────┼─────────┤││法院│本院│本院│本院││├────┼─────────┼─────────┼─────────┤│確定│案號│99年度易字第2418號│99年度訴字第2418號│99年度訴字第2418號││判決├────┼─────────┼─────────┼─────────┤││判決│99年12月27日│99年12月27日│99年12月27日│││確定日期││││├────────┼─────────┼─────────┼─────────┤│備註│臺中地檢署100年度│臺中地檢署100年度│臺中地檢署100年度│││執字第391號│執字第391號│執字第391號│└────────┴─────────┴─────────┴─────────┘┌────────┬─────────┬─────────┬─────────┐│編號│7│││├────────┼─────────┼─────────┼─────────┤│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犯罪日期│99年4月29日│││├────────┼─────────┼─────────┼─────────┤│偵查機關│臺中地檢署99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11017號│││├───┬────┼─────────┼─────────┼─────────┤││法院│本院││││├────┼─────────┼─────────┼─────────┤│最後│案號│99年度訴字第2418號││││事實審├────┼─────────┼─────────┼─────────┤││判決│99年11月30日│││││日期││││├───┼────┼─────────┼─────────┼─────────┤││法院│本院││││├────┼─────────┼─────────┼─────────┤│確定│案號│99年度訴字第2418號││││判決├────┼─────────┼─────────┼─────────┤││判決│99年12月27日│││││確定日期││││├───┴────┼─────────┼─────────┼─────────┤│備註│臺中地檢署100年度│││││執字第3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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