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度附民字第17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附民字第17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6月24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附帶民訴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二年度附民字第一七六號
原告美商利惠國際有限公司設台北市○○路○段一О九號七樓法定代理人 楊國權 訴訟代理人 陳和貴 律師
高烊輝 律師 簡榮宗 律師被告甲○○右被告因民國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五六號違反商標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審判長法官陳興邦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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