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簡上字第10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簡上字第一○七號
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甲○○被上訴人丙○○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一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官蔡美美~B法官童來好~B法官張家瑛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一日~B法院書記官蔡蘭櫻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簡上字第10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簡上字第一○七號
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甲○○被上訴人丙○○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一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官蔡美美~B法官童來好~B法官張家瑛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一日~B法院書記官蔡蘭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