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0年交附民字第3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9月20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九十年度交附民字第三三號
原告乙○○法定代理人 黃茂全 被告甲○○右被告甲○○因本院九十年度交易字第一○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0年交附民字第3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9月20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九十年度交附民字第三三號
原告乙○○法定代理人 黃茂全 被告甲○○右被告甲○○因本院九十年度交易字第一○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