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04年度中小字第2371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中小字第2371號
原   告  長億興 農城A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王正全
訴訟代理人  劉學益
被   告  黃秋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辯論(因被告業已於起訴前〈民國100年4月10日〉死
亡)。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0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林士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0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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