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事展
代 理 人 王美玲
相 對 人 甲○○
目前於嘉義監獄鹿草分監執行中
相 對 人 長明營造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泰裕
代 理 人 陳樹煌
上列當事人間94年度嘉小移調字第68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
94年12月21日下午3時10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出
席職員如下:
法 官 黃琴媛
書記官 林美芳
通 譯 楊家芬
調解委員 黃征雄 、 洪千雅
點呼調解事件後,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朗讀案由:
聲 請 人
代 理 人 王美玲 到
相 對 人 甲○○ 提到
相 對 人
代 理 人 陳樹煌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聲請人代理人
聲請之事項及事實理由如聲請狀所載。
相對人均答
請求駁回聲請人之聲請。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讓步,試行調解。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五日前連帶給付聲請人新
台幣壹萬貳仟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2 月 21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林美芳
法 官 黃琴媛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2 月 21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林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