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91年度台聲字第706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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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最高法院91年台聲字第7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2月12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聲請訴訟救助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台聲字第七○六號
聲請人乙○○
甲○○共同訴訟代理人 周良貞 律師右聲請人因與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清償借款上訴事件,聲請訴訟救助,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准予訴訟救助。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官蕭亨國
法官許朝雄法官謝正勝法官陳淑敏法官鄭玉山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日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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