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3768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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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376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9月04日

裁判案由:確認租賃關係不存在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三七六八號
原告 葉明彥 被告尹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租賃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於言詞辯論期日前再開準備程序,且指定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為準備程序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四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審判長法官張瑞蘭~B法官王金洲~B法官廖慧如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四日~B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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