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促字第4183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9月25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促字第41839號債權人桃園縣大園鄉農會法定代理人甲○○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丙○○、丁○○、乙○○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是否欲請求債務人為「連帶」給付?中華民國95年9月25日
民事庭法官張明儀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5年9月25日
書記官古秋梅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促字第4183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9月25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促字第41839號債權人桃園縣大園鄉農會法定代理人甲○○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丙○○、丁○○、乙○○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是否欲請求債務人為「連帶」給付?中華民國95年9月25日
民事庭法官張明儀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5年9月25日
書記官古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