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6年聲字第12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2月11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聲字第1253號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謝金發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6年度執字第527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謝金發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謝金發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又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並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自由裁量係於法律一定之外部性界限內(以定執行刑言,即不得違反刑法第51條之規定),使法官具體選擇以為適當之處理;因此在裁量時,必須符合所適用之法規之目的。更進一步言,須受法律秩序之理念所指導,此亦即所謂之自由裁量之內部性界限。關於定應執行之刑,既屬自由裁量之範圍,其應受此項內部性界限之拘束,要屬當然(最高法院80年度台非字第473號判例意旨參照)。
三、經查,本件受刑人謝金發前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先後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及本院以106年度交簡字第3075號、106年度交簡字第4111號、106年度朴簡字第421號判決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均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刑事判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認為應予准許,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1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方宣恩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1日
書記官林珊慧附表:
┌────────┬──────────┬──────────┬──────────┐│編號│1│2│3│├────────┼──────────┼──────────┼──────────┤││││││罪名│公共危險│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宣告刑│罰金,以新臺幣1,000│罰金,以新臺幣1,000│罰金新臺幣1,000元折│││元折算1日。│元折算1日。│算一日。││││││├────────┼──────────┼──────────┼──────────┤││││││犯罪日期│106年07月01日│106年08月03日│106年08月01日││││││├────────┼──────────┼──────────┼──────────┤││││││偵查(自訴)機關│臺南地檢106年度速偵│臺南地檢106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6年度毒偵││年度案號│字第801號│第14319號│字第1522號││││││├───┬────┼──────────┼──────────┼──────────┤││││││││法院│臺南地院│臺南地院│嘉義地院││││││││最後├────┼──────────┼──────────┼──────────┤││││││││案號│106年度交簡字第3075│106年度交簡字第4111│106年度朴簡字第421號││事實審││號│號│││├────┼──────────┼──────────┼──────────┤││判決日期│106年07月20日│106年09月20日│106年10月19日│├───┼────┼──────────┼──────────┼──────────┤││││││││法院│臺南地院│臺南地院│嘉義地院││││││││確定├────┼──────────┼──────────┼──────────┤││││││││案號│106年度交簡字第3075│106年度交簡字第4111│106年度朴簡字第421號││判決││號│號│││├────┼──────────┼──────────┼──────────┤││判決│106年08月25日│106年10月26日│106年11月22日│││確定日期││││├───┴────┼──────────┼──────────┼──────────┤││臺南地檢106年度執字│臺南地檢106年度執字│嘉義地檢106年度執字││備註│第8243號│第10101號│第527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