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易字第103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2月21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易字第1038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周庭葳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7年2月21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楊惠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2月21日
書記官李艷蓉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易字第103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2月21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易字第1038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周庭葳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7年2月21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楊惠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2月21日
書記官李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