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1年度消債更字第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1年消債更字第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3月12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消債更字第3號聲請人即債務人 楊紋枝 代理人 陳呈雲 律師上列聲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華民國101年3月12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蔡惠琪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1年3月12日
書記官李松坤附表:
㈠陳明聲請人於消債條例施行前(97年4月前)依「中華民國銀
行公會會員辦理消費金融案件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參與協商之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每月償還之金額?協商成立後,毀諾之時間?毀諾前、後之收入情形?有何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有困難?抑或不能清償之情事?並提出協商成立之協議書、無擔保債務還款計劃影本及相關事證。
㈡陳明聲請人於100年10月31日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國泰世華商
業銀行請求協商之情形?協商之方案?目前對各債權人之償還情形?並提出相關證明。
㈢提出最新申請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
㈣請說明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金陽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是否仍存在?如有,請提供完整之「聲請人之債權人清冊」,並載明現存實際債權數額、種類、原因及是否有擔保或優先權;若已清償,應提出清償證明。
㈤請列表說明聲請前兩年內(即99年至100年)「實際」收入(
如:薪資、佣金、獎金、政府補助金…等)之數額、原因及種類,並提出相關證明。
㈥請說明聲請人「個人」目前每月必要支出費用(含扶養費)之細項暨相關支出單據。
㈦提出由雇主高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在職證明(應註明到
職日)、100年1月至101年2月份之薪資單(含獎金、津貼),及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明細表;又是否有其他兼職收入?如有,請一併陳報之。
㈧請提出坐落於雲林縣○○鎮○○里○○00號房屋之建物登記謄
本及其所坐落土地之土地登記謄本正本;如為承租者,應併提出房屋租賃契約影本、每月實際支出房租金之證明(如房租匯款轉帳記錄、房東房租簽收紀錄)。
㈨提出聲請人之97、98、9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最新」申請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不得省略)、所有交通工具行照影本。
㈩提出受扶養人黃○○、黃○○、配偶黃○雄之9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最新」申請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說明聲請人於聲請前五年內是否曾從事營業活動(例如計程車
司機、小商販…等)?營業起迄期間?每月平均營業額?並提出營業額所得申報資料。
聲請前2年(即至101年3月5日止)財產變動狀況(含有償、無
償行為所生之變動,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所有權,並應詳為表明不動產之地號、建號),如係因償債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
說明聲請人、子女、配偶有無領取任何補助金(如:中低收入
戶、教育補助)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期間、數額?並提出相關證明。
提出聲請人、配偶、子女於各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含證券存
摺)完整影本(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自99年1月1日起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之交易明細;如無法補登,仍應提供帳戶及帳號)。
說明以聲請人、配偶、子女為要保人、被保險人之所有保險單
及現在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其名稱、種類?每期(月或年)繳納保險費金額?並提出相關資料。
聲請人之更生償還計畫草案。
聲請人、配偶、子女名下全部股票之明細。
最近五年內從事國內外股票、期貨、基金或其他金融商品之投資交易明細及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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