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1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4月03日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訴字第12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慶州
號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 周凱珍 上列被告因殺人未遂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年度偵字第9583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4月3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汪銘欽
法官李毓華法官林惠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4月3日
書記官蔣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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