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家訴字第23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家訴字第2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10日

裁判案由:確認繼承權不存在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家訴字第236號原告 王允河 訴訟代理人 陳君沛 律師被告 汪淑珍 訴訟代理人 李樂濟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繼承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七月五日上午十一時,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100年6月10日
家事法庭法官葉靜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0年6月10日
書記官劉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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