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簡易庭110年度斗簡字第199號民事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北斗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斗簡字第199號

原告均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國政

訴訟代理人 陳志遠

被告達盟開發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柔穎

被告 陳鴻振

上列2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陳忠儀 律師

被告 顏文發

承安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靜慧

被告 張育林

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程序,特定於民國110年11月23日下午2時40分在本院北斗簡易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不另通知。

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

北斗簡易庭法官丁兆嘉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

書記官蔡政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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