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78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1月11日
裁判案由:確認之訴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七八九號
原告丁○○原告 童添進 原告甲○○原告乙○○兼右四人訴訟代理人丙○○被告戊○○訴訟代理人 陳瑾瑜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之訴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院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三日所為由受命法官周莉菁行準備程序之裁定撤銷,並由法官簡燕子獨任審理。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一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審判長法官羅培昌~B法官吳俊瑩~B法官簡燕子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一日~B法院書記官張清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