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2年度訴字第1074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2年訴字第1074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2月09日

裁判案由:土地增值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0七四號
原告甲○○被告臺南縣稅捐稽徵處代表人乙○○○○訴訟代理人丁○○
丙○○右當事人間因土地增值稅事件,原告不服台南縣政府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日府行法字第0九一0一八七九0一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定於九十三年一月六日下午三時十五分在本院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九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呂佳徵法官林勇奮法官蘇秋津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九日
法院書記官陳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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