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196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1月02日
裁判案由: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1961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乙○○上列被告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11月2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唐照明
法官呂憲雄法官陳筱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11月2日
書記官梁瑜玲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196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1月02日
裁判案由: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1961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乙○○上列被告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11月2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唐照明
法官呂憲雄法官陳筱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11月2日
書記官梁瑜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