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219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219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1月24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一九二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湯瑞科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下午三時在本院刑事第九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郭佳瑛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美玲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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