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7年度聲字第18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7年聲字第18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6月13日

裁判案由:聲請解除扣押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聲字第182號聲請人即被告 江欽良 選任辯護人 蘇勝嘉 律師上列聲請人因違反農會金融法等案件(本院106年度聲扣字第3號),聲請撤銷扣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江欽良所有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動產部分,准予撤銷扣押。
其他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如附件之刑事解除扣押聲請狀所載。
二、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前2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第
1項及第2項之犯罪所得,包括違法行為所得、其變得之物或財產上利益及其孳息,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第4項定有明文。又按前條犯罪所得及追徵之範圍與價額,認定顯有困難時,得以估算認定之,第38條之追徵,亦同,刑法第38條之2第1項亦有明文。次按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扣押物若無留存之必要者,不待案件終結,應以法院之裁定或檢察官命令發還之,刑事訴訟法第13
3條第1項、第142條分別定有明文。又該等扣押物有無留存之必要,並不以係得沒收之物為限,且有無繼續扣押必要,應由審理法院依案件發展、事實調查,予以審酌(最高法院101年度台抗字第125號刑事裁定意旨可資參照)。
三、經查:本案檢察官於偵查中,認聲請人即被告江欽良(下稱被告江欽良)與同案被告 簡崇吉洪浚驊張勝南林佩姍蔣志輝張淑玲盧彥文林忠誠林慧宜李明鴻 、陳佩如、 周裕璋劉秀芳李崧存 15人共同涉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40條之罪罪嫌重大,而獲有不法利得,為預防被告江欽良與同案被告簡崇吉等15人脫產規避不法利得之沒收及追徵,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規定,向本院聲請扣押被告江欽良及同案被告簡崇吉等15人之名下財產,經本院於106年10月26日以106年度聲扣字第3號均裁定准許,扣押被告江欽良所有如附表所示財產(其他同案被告所准予扣押之財產非本件聲請標的,故不予贅列),嗣因被告江欽良及同案被告簡崇吉等15人提起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106年度抗字第827號裁定抗告駁回而確定,有上開裁定書各1份在卷可佐。而按修正後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
2項係為確保被告將來犯罪所得沒收及追徵之保全扣押程序,仍屬對犯罪行為人之財產權限制,參酌前述說明,得隨案件發展斟酌有無繼續扣押之必要。經本院函詢檢察官之意見後,認除被告所有如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仍因涉有農業金融法罪嫌嫌疑重大,為保全將來犯罪所得之沒收及追徵而仍有繼續扣押之必要外,其他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動產則無繼續扣押之必要,准予撤銷扣押,爰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顏代容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周瑋芷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附表一:
┌──┬─────┬─────────┬────────────┐│編號│所有權人│對應門牌號碼│土地地號、建物建號及權利│││││範圍││││││├──┼─────┼─────────┼────────────┤│1│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2│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3│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4│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5│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6│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7│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8│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9│江欽良│南投縣草屯鎮新豐里│南投縣○○鎮○○段││││008鄰中正路1037號│00000-000建號(權利範圍│││││全部)│├──┼─────┼─────────┼────────────┤│10│江欽良│南投縣草屯鎮新豐里│南投縣○○鎮○○段││││008鄰中正路1039號│00000-000建號(權利範圍│││││全部)│├──┼─────┼─────────┼────────────┤│11│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12│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13│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14│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15│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16│江欽良│南投縣草屯鎮南埔里│南投縣○○鎮○○○段││││010鄰青宅巷33號│00000-000建號(權利範圍│││││全部)│├──┼─────┼─────────┼────────────┤│17│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18│江欽良│南投縣草屯鎮雙冬里│南投縣○○鎮○○○段││││010鄰中正路116之│00000-000建號(權利範圍││││11號│全部)│├──┼─────┤├────────────┤│19│江欽良││南投縣○○鎮○○○段│││││00000-000建號(權利範圍│││││全部)│├──┼─────┼─────────┼────────────┤│20│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21│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22│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23│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24│江欽良│無│南投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25│江欽良│無│南投縣南投市○區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附表二:
┌──┬─────┬─────────┬────────────┐│編號│所有權人│對應門牌號碼│土地地號及權利範圍│├──┼─────┼─────────┼────────────┤│1│江欽良│無│屏東縣○○鎮○○○段│││││0000-0000地號(權利範圍│││││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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